2005-01-29 16:32:50破布子

誰是受害者?

邱小妹妹離開我們之後,開始有許多不同的聲音與視野指出這件事情並非只是醫療疏失如此單純,在爆發「申請國賠」之後,有許多人更是炮火猛烈的對著「邱母」,後來邱母出面澄清自己未提出國家賠償的要求,這次事件有些人認為邱童事件的發生,邱母應該負大多的責任,這樣說法似乎卻有些苛責、失厚道。
筆者曾經擔任過「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即所謂的「目睹兒童」)團體的輔導老師 以及擔任系上訪問家庭暴力通報戶,在過程當中,我看到與感受到受暴者的驚恐與不安,邱母語邱小妹妹同時都是受暴者,這樣的情緒反應出現於她們身上是相當有可能的,所以她們都算是受害者。
有些民眾將矛頭指向邱母,我想主要是因為她們認為她身為母親與成年人,根據研究顯示:受到家庭暴力的人,需要經過長時間的復原,甚至是一輩子都無法走出陰霾,或是造成暴力循環,邱母受暴之後的身心靈狀態是否穩定?就以研究文獻而言,似乎並非那麼容易就恢復到我們所謂的「正常機制」把受暴的小孩帶走或是通報,所以如果要將大部分責任的焦點放在邱母身上,筆者認為有「責備受害者」之嫌。
在訪問家庭暴力通報的家庭經驗中,有些家庭因為經濟能力較為低弱而居無定所,有些家庭施暴者看到我們的問卷題目會有羞赧的表情,筆者所訪問的這些家庭幾乎都是「經濟弱勢」的一群,並非完全是個人因素,而需要從更大的社會結構層面探究事件是如何發生?因此如果真的要改善與消弭家庭暴力的現象,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從「個人責怪」層面提升到「制度改革」層面,如是才能達到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