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16:34:46

風燈詩社組織章程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風燈詩社社團組織章程

第一次編定時間:2006.10.12

第二次修訂:2007.9.29

第三次修訂:2008.11.21

第四次修訂:2009.11.28

第五次修訂(期末社員大會通過):2010.6.7

 

壹、名稱: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風燈詩社。

 

貳、宗旨:

1.    秉持玩詩精神,以生活化的活潑方式推廣現代詩,引領大家體會詩藝術的美好

2.    重視賞析作品以及自由創作詩,咀嚼別人作品同時也嘗試自己創作,達到鑑賞及文筆雙向的磨鍊、提升創作的水平

3. 進一步在校園推廣文藝風氣,引起學生興趣並加入創造藝文環境的目的

 

参、社址: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七樓風燈詩社社辦。

 

肆、社員資格:

 凡本校師生均可參加(研究所及大學部皆可)

伍、社員之權利及義務:

  第一條:社員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社員有參加社團研究與訓練之權利。

 第三條:社員有繳交社費之義務。

 第四條:社員有參予社團內部會議之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社員有使用社內書刊、雜誌的權利。

 第六條:社員有維持社辦整潔之義務。

 第七條:社員有遵守本社組織章程及一切決議的義務。

  第八條:社員有共同參與社團對外活動的權利

 

陸、組織執掌:

社長──所有事務與活動之策劃與推動,暨轉達學校政策

副社長──輔助社長推行事務及活動

顧問──針對社內行政及社課內容提出獨立建言及協助服務

文書──負責社內文書工作,含活動建檔,會議記錄,社員資料整理等

總務──負責財務和社團資產管理

 

※其他如傳宣組、公關組等皆為社團辦活動時臨時指派或推選而生

 

柒、幹部選舉罷免程序:

  第一條:於每年五或六月擇日召開社員大會,選出下學年擔任幹部之社員

  第二條:幹部選舉需二分之一社員以上通過始可擔任。

  第三條:社長及副社長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四條:傳宣組、公關組、活動組及社刊組等皆為臨時性組織,於社團相關活動推動時,由社長 

         及副社將所有社員進行編列產生。

  第七條:幹部罷免須經由社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同意後罷免之。

第八條在半數以上社員同意之情況下幹部可得連任

 

捌、幹部任期:

 第一條:社長,副社長,文書組、總務組、公關組組長任期均為一學年但可連任。

 第二條:活動組、傳宣組、社刊組組長任期為社團活動推行期間。

 

玖、各項會議:

  學期初會議——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召開,由社長聯合社員們針對學期活動之計畫與展望提出報告。

  學期中會議──學期中召開,針對前半學期課程之檢討與改進。

  學期末會議──學期末前兩周內召開,針對一學期各項活動之檢討。

  臨時性會議──社團活動舉辦前召開,活動籌備及臨時幹部之選舉。

  社團幹部選舉──每年五或六月召開,選舉下學年之幹部。

 

拾、最高權力機構:

 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由社長召集舉行。

 

拾壹、會議程序及舉行時間:

 第一條:程序

1.  社員報到

2.  會議開始

3.  指導老師致詞

4.  社長、副社長報告

5.  各組組長工作報告

6.  提案討論(臨時動議)

7.  會議結束

 第二條:時間──學期初、中、末各召開一次為原則。

 

拾貳、會費:

  社團之社員每學期繳交社費一百元。

拾参、章程修改程序:

  本組織章程由社長草擬,交由社團老師及課外活動組組長修改,再由社員所共同召開之社團成立大會修改並通過。

 

拾肆、重要活動:

  1.每學年出版社刊一次,時間皆在下學期與詩劇一同發表

  2.每學年舉辦一次詩展覽以及詩劇。

3.每學年皆舉辦一次MSN詩王文學獎,時間皆在上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