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燈詩社組織章程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風燈詩社社團組織章程
第一次編定時間:2006.10.12
第二次修訂:2007.9.29
第三次修訂:2008.11.21
第四次修訂:2009.11.28
第五次修訂(期末社員大會通過):2010.6.7
壹、名稱: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風燈詩社。
貳、宗旨:
1. 秉持玩詩精神,以生活化的活潑方式推廣現代詩,引領大家體會詩藝術的美好
2. 重視賞析作品以及自由創作詩,咀嚼別人作品同時也嘗試自己創作,達到鑑賞及文筆雙向的磨鍊、提升創作的水平
3. 進一步在校園推廣文藝風氣,引起學生興趣並加入創造藝文環境的目的
参、社址: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學生活動中心七樓風燈詩社社辦。
肆、社員資格:
凡本校師生均可參加(研究所及大學部皆可)
伍、社員之權利及義務:
第一條:社員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條:社員有參加社團研究與訓練之權利。
第三條:社員有繳交社費之義務。
第四條:社員有參予社團內部會議之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社員有使用社內書刊、雜誌的權利。
第六條:社員有維持社辦整潔之義務。
第七條:社員有遵守本社組織章程及一切決議的義務。
第八條:社員有共同參與社團對外活動的權利
陸、組織執掌:
社長──所有事務與活動之策劃與推動,暨轉達學校政策
副社長──輔助社長推行事務及活動
顧問──針對社內行政及社課內容提出獨立建言及協助服務
文書──負責社內文書工作,含活動建檔,會議記錄,社員資料整理等
總務──負責財務和社團資產管理
※其他如傳宣組、公關組等皆為社團辦活動時臨時指派或推選而生
柒、幹部選舉罷免程序:
第一條:於每年五或六月擇日召開社員大會,選出下學年擔任幹部之社員
第二條:幹部選舉需二分之一社員以上通過始可擔任。
第三條:社長及副社長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四條:傳宣組、公關組、活動組及社刊組等皆為臨時性組織,於社團相關活動推動時,由社長
及副社將所有社員進行編列產生。
第七條:幹部罷免須經由社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同意後罷免之。
第八條:在半數以上社員同意之情況下,幹部可得連任。
捌、幹部任期:
第一條:社長,副社長,文書組、總務組、公關組組長任期均為一學年,但可連任。
第二條:活動組、傳宣組、社刊組組長任期為社團活動推行期間。
玖、各項會議:
學期初會議——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召開,由社長聯合社員們針對學期活動之計畫與展望提出報告。
學期中會議──學期中召開,針對前半學期課程之檢討與改進。
學期末會議──學期末前兩周內召開,針對一學期各項活動之檢討。
臨時性會議──社團活動舉辦前召開,活動籌備及臨時幹部之選舉。
社團幹部選舉──每年五或六月召開,選舉下學年之幹部。
拾、最高權力機構:
本社最高權力機構為社員大會,由社長召集舉行。
拾壹、會議程序及舉行時間:
第一條:程序
1. 社員報到
2. 會議開始
3. 指導老師致詞
4. 社長、副社長報告
5. 各組組長工作報告
6. 提案討論(臨時動議)
7. 會議結束
第二條:時間──學期初、中、末各召開一次為原則。
拾貳、會費:
社團之社員每學期繳交社費一百元。
拾参、章程修改程序:
本組織章程由社長草擬,交由社團老師及課外活動組組長修改,再由社員所共同召開之社團成立大會修改並通過。
拾肆、重要活動:
1.每學年出版社刊一次,時間皆在下學期與詩劇一同發表。
2.每學年舉辦一次詩展覽以及詩劇。
3.每學年皆舉辦一次MSN詩王文學獎,時間皆在上學期。
下一篇:99年度計畫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