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23:20:45nfp15uv75n

鹿窟事件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E@@E@

監察院上午表示,監委高鳳仙、楊美鈴針對「鹿窟事件」提出調查報告,審查會並糾正國防部。監察院將於下午舉行記者會説明此案。根據「維基百科」紀錄,鹿窟事件事件發生於1952年(民國41年)12月29日,由於在「臺北市委會」電器工人支部案所補書記溫萬今日記中,發現他曾在1952年4至6月於共產黨武裝基地受訓,保密局認為此基地應在北縣石碇鄉一帶,故與台北衛戍司令部合作,前往搜捕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台北衛戊司令部司令張柏亭估計,由石碇至汐止間的鹿窟山區,以每50公尺1人計算,大約需要1團的兵力。最後會議決定,再增加1個加強營協助,故以1團加上一加強營的兵力前往鹿窟山區尋找共產地下基地。這項行動衍生36名死者,其中1人於現場因襲擊谷正文被當場槍殺,最終35人死刑,其他村民與遁入鹿窟的共產黨員或無辜被牽連者多為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