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入行銷大鬆綁 「自然」認定太抽象
置入行銷大鬆綁 「自然」認定太抽象
2009-11-10 18:30:05 TVBS
以後轉到新聞頻道,如果發現專題報導跟談話性節目,有置入性行銷的內容,不用太驚訝!因為NCC打算修法,明定置入性行銷範疇,包括所有的節目、戲劇,以及新聞台的專題和談話性節目,都可以允許置入性行銷,只是有些但書,NCC強調,置入內容不得明顯刻意,必須以「自然方式」呈現,這樣的規定聽起來太抽象,到底什麼樣的方式才符合規定?來看我們的報導。
被認定刻意介紹某家飯店特定菜色,名女人陳文茜的節目遭NCC開罰60萬,引發爭議,暴露出「置入性行銷」缺乏明確法律定義的問題。
現在NCC打算修法,原本新聞通通不能置入性行銷的規定,修改成只有新聞報導不得置入,也就是說新聞專題或者談話性節目,也可進行置入性行銷。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但是不能夠去影響,整個戲劇、節目內容的進行,也就是不能夠影響節目編輯的獨立性。」
NCC強調置入性行銷要自然呈現,不能刻意,而且置入前後要有明確訊息揭露,問題來了,什麼叫自然呈現?好抽象啊,NCC告訴你,只要像這樣就叫自然呈現。
電影007主角龐德開的名牌跑車,LOGO滿場跑,因為符合龐德出生入死的劇情,這種置入性行銷夠自然,過關!不過,接下來這段,NCC可就不這麼認為囉。節目廣告:「來呦,普度就要買這瓶最好喝的,紅瓶大方又喜氣。」
聽清楚沒,電視劇「娘家」演員,台詞字字句句,都在刻意吹捧畫面左下角,這一瓶瓶紅色包裝的特定飲料,有鼓勵觀眾購買的嫌疑,當然不OK。
另外,電影「楚門的世界」裡,楚門的太太大剌剌拿著特定品牌,不合情節出現在這場實境秀中,當然也不OK,至於政治人物像這樣,被置入戲劇或節目中,更是完全被禁止。
而且置入前後,還得要像這樣揭露置入者訊息,要像這樣,以字幕或是主持人說出置入者名稱的方式,以免混淆視聽,只不過未來修法後,認定標準應該更清楚,不能太籠統,否則只會產生更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