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1 00:08:00東方馨

納悶...這樣真的皆大歡喜嗎?

東方今天進7-11消費,無意間瞄到水果日報的一則頭版報導...

斗大的標題:"員工不旅行記曠職"

禁不住好奇心,買了報紙回家讀...

轉載網路相關報導如下:

---

員工不旅行記曠職
 
時間:2010/6/20 08:34
撰稿‧編輯:張 帆   新聞引據:蘋果日報



  「不旅行,記曠職!」知名休閒產業「薰衣草森林」集團為鼓勵員工旅行,今年除了例假和年假,額外給正職員工11天假,公司照付薪水,唯一要求是「一定要去旅行,不去要記曠職、扣薪水。」集團創辦人林庭妃19日表示:「深信此舉能讓員工快樂,為顧客提供更好服務。」員工開心大呼:「真幸福!」須拚命存假才能去玩的上班族則羨慕不已,不敢相信竟有這麼好的老闆。

  原在外商銀行工作的詹慧君及鋼琴教師林庭妃,9年前拋下一切各出資新台幣100萬元,到荒僻的台中縣新社鄉山區創立第一家「薰衣草森林」餐廳。

  薰衣草森林行銷企劃部主任黃曉菁說,兩位創辦人的管理模式沒有嚴格責罵和處罰,若員工做不好,她們會親自示範。集團每年都設定一個主題當全體員工的目標,去年是「愛、關懷與分享」,也曾訂過「森林大學」,鼓勵員工多了解大自然,今年是「旅行年」,別出心裁提供員工支薪旅行假,希望員工透過旅行而樂活。

  林庭妃說:「真正的快樂是由內而外散發的,也是休閒產業的基礎,對員工的管理不是來自嚴格要求,而是重視員工的快樂和滿意度!」雖然平均月薪僅2、3萬元上下,但該集團每次徵才都收到一大堆履歷,而且很多是來店用餐過的客人。

  林庭妃表示,這11天為純「旅行假」,其中7天由員工依自己喜好規劃遊程;2天須在上班城市「在地旅行」,加深對在地城市的認識;另2天「品牌旅行」,須到各縣市分店作客。

  黃曉菁說,旅行最多天的人有機會在年終尾牙獲頒「旅行王」封號與獎金1萬元;相反的,若是未玩11天,就算回公司上班,也會被記「曠職」,少玩1天扣1天薪水,只要員工提出旅行計劃內容及照片,公司就接受。

  薰衣草森林員工林子琳半年已旅行30趟,她說:「感謝公司這項福利,每天上班心情都很好!」

 

--

東方納悶的是,

這樣的作法真的皆大歡喜嗎?!

記者只報導享受旅遊員工的正面想法,這樣的報導公平嗎?

旅遊是需要開支消費的,

真的每個員工都有消費力去旅行嗎,

有沒有員工的存款是有其他計畫的..比方想進修存錢...

若真不想用這旅遊假,

自願放棄來上班,還要被記曠職!

曠職是沒薪水的...

員工有工作的事實,

雇主卻未支付對價工資,

這樣是合法的嗎?!!

勞基法明訂了曠職達一定天數雇主可不經預告終止雇用的耶!

真的像報導說的.."真幸福"嗎?!

這樣冒然訂定不旅行記曠職,還大大地放在報紙頭版...

記者大人不知道是幫了這家休閒業者,還是害了它...

會不會像徐薇雇用外勞事件般,引來主管機關的關切和調查....

 

小女人 2010-06-27 19:06:00

東方妹妹該不會又旅行去了吧?

版主回應
坦白說...很想耶..
但是得先存旅費啦....
2010-06-27 21:12:00
東方 2010-06-25 13:36:00

我認為....有去旅遊的人算上班...沒去旅遊的的人就算是休假 (曠職太殘忍了).
不過對我來說...哈哈..我喜歡.

版主回應
這樣的說法,東方也喜歡耶! 2010-06-25 22:37:00
小女人 2010-06-23 11:26:00

哇! 還有這樣的新聞喔!
真是有點離譜吧
也未必只有旅行才能讓心情好....!!

版主回應
小姐姐說的有理:<font color="#ff0000"> "也未必只有旅行才能讓心情好....!!</font>
" 這家老板的出發點立意是好的,
只是不旅行記曠職的作法值得商榷....
作法不週延,反而破壞了原本照顧員工的美意,就很可惜了...
2010-06-23 22: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