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7 22:52:29茉莉媽咪
役男登陸就讀 兵役限制放寬
役男登陸就讀 兵役限制放寬
2007.08.02
隨父母或獨自到大陸地區就學的役男,依現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只要本人或父、母返台連續停留超過二個月,就得留下來服兵役,現在內政部役政署刪除此規定,回台的在學役男或其父、母,不必急著在兩個月內返大陸。
不過,十六歲之前隨父母到大陸就讀台商子弟,還是要符合到國外就讀的規定,如果屆役齡回台,申請再出境時,要附父或母任職證明及與父或母在大陸居住的證明。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涂其梅表示,內政部接到不少台商反映,為讓兒子安心在大陸讀書,每次回台,都要控制好停留時間,不能超過兩個月,這樣的規定不合理。因此,役政署這次配合兵役法修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時,刪除不能連續停留兩個月的規定。
內政部發言人政務次長林美珠說,刪除這項規定之後,到大陸工作的家長就可放心回來受訓,不必受訓中又請假回大陸的公司、再回來,現行規定對一些人真的不方便。
役政署另指出,我國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外大學、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最長不得逾二年,這次新修辦法規定,到國外修讀學位的役男,每一學程以申請一次為限,返國期限不超過國內在學緩徵年限。
【2007/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
2007.08.02
隨父母或獨自到大陸地區就學的役男,依現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只要本人或父、母返台連續停留超過二個月,就得留下來服兵役,現在內政部役政署刪除此規定,回台的在學役男或其父、母,不必急著在兩個月內返大陸。
不過,十六歲之前隨父母到大陸就讀台商子弟,還是要符合到國外就讀的規定,如果屆役齡回台,申請再出境時,要附父或母任職證明及與父或母在大陸居住的證明。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涂其梅表示,內政部接到不少台商反映,為讓兒子安心在大陸讀書,每次回台,都要控制好停留時間,不能超過兩個月,這樣的規定不合理。因此,役政署這次配合兵役法修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時,刪除不能連續停留兩個月的規定。
內政部發言人政務次長林美珠說,刪除這項規定之後,到大陸工作的家長就可放心回來受訓,不必受訓中又請假回大陸的公司、再回來,現行規定對一些人真的不方便。
役政署另指出,我國在學役男修讀國內外大學、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最長不得逾二年,這次新修辦法規定,到國外修讀學位的役男,每一學程以申請一次為限,返國期限不超過國內在學緩徵年限。
【2007/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