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 反插房門欲燒死妻子和女兒
39歲的劉某戶籍在本市昌平區。據指控,2013年11月1日,劉某在昌平區家中,因懷疑其妻子張某有外遇,將木柴堆放在臥室內並澆上白酒,欲點燃木柴燒死其妻子及女兒,在民警勸說下放棄實施,後被抓獲。檢察機關認為劉某已經涉嫌犯故意殺人罪。
對于指控,劉某表示認罪。他說,2013年10月初的一天傍晚,發現妻子在跟隔壁村的一男子聊天。之後,劉某質問妻子:“你們聊什麼那麼起勁?”面對丈夫的不信任,妻子和他爭吵起來,雙方陷入冷戰。
劉某認為,妻子在外邊肯定有了別的男人,于是,將妻子電話卡進行補辦業務,並打印了通話記錄。根據上面的信息,劉某發現妻子經常和一個號碼聯係,除了大量通話,9月份短信212條,10月份短信是208條。劉某說,據他了解,和妻子通話的男子是楊某,因為自己也曾看到過兩人在一起,因此懷疑他們倆有事。
2013年11月1日早晨,劉某咨詢律師,電話清單能不能算證據。律師稱,劉某違法取證,如果要離婚,並不能算是妻子的過錯。劉某越想越委屈,“自己的‘綠帽子’就這樣白帶了”。
當天下午1點鐘左右,劉某一回家,便把院門插上,當看見妻子坐在炕頭上擺弄手機時,他怒火攻心,從院裏抱來柴火堆放在屋門口。劉某往返20趟,將門口的柴火和木頭堆放成1米多高,並將兩壇酒倒在了柴火上。
此時,妻子趁劉某不注意報了警。民警趕到後,劉某開始猶豫了,隨著屋外人員的勸說,劉某終于將大門打開,並跟著派出所所長走出了自己的小院。據劉某供述,他後來覺得沒有必要點火,“就想離婚得了”。
檢察機關認為,劉某的行為係犯罪中止,但其無視國法,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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