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5 14:09:15黃舜澤建築師

未登記工廠土地合法新契機


 

經濟部100920日函頒修正「特定地區劃定處理原則」,特定地區劃設門檻由5公頃大幅降低為2公頃,並簡化相關作業標準及流程、延長業者申請時間至明年415日,且為協助未登記工廠業者永續合法經營,已研擬相關輔導方案,未來將協調內政部研修相關土地法規,爭取特定地區內完成補辦登記業者廠地有機會合法用地變更、土地合法化。經濟部呼籲業者把握合法契機,儘速依限申請補辦登記及提報建議劃定特定地區,永續合法經營。

 

經濟部10092日也審查通過台南市全立發、美一公司等兩家未登記業者劃定特定地區案,成為全國第一個公告特定地區,業者得到有效的保護傘,能朝永續經營努力。

 

一、100.06.21向台南市政府申請掛號。

二、100.06.22台南市政府轉呈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三、100.7.19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現場會勘初審。


 

 

四、100.7.22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複審。


 

五、100.8.4召開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工作小組第六次會議。

 
六、100.9.2召開未登記工廠輔導管理推動小組第五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