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0 22:14:00幸福

【心情】過度的包容等於縱容

某位同事,已經不下一次犯同樣的錯誤了,前幾天還大聲對著另外一位同事大聲地咆哮嗆聲:「……不然你想怎麼樣?」。毫無悔改的表情,以為別人專找他麻煩的態度,真是令人做噁。

他的直屬主管是個大好人,也是個講求和諧、不喜歡衝突的人,表面上跟同事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私底下其實也為這號人物頭痛不已。

我常會覺得改善問題就是對症下藥,人非完人犯錯在所難免。一次犯錯原諒你的無心、無意,那是否下次再犯一樣的錯誤時,相關人士能不能以更嚴厲的口吻、堅定的態度讓他知道,他的錯誤已不再只是無心之過之類的藉口就可以解決了,到底想不想改?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可不可以讓他及時改正?我覺得很重要!尤其一個團體,一個工作團體,任何一個人的疏忽、偷懶、投機取巧,都會造成其他更多的人不便與困擾,往後也可能因此而付出更多的成本與風險。

為什麼跟有能力解決問題的人反應之後,卻又因為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退縮呢?什麼位置具有什麼權限該做什麼事情,不正是當初公司賦予給你的責任嗎?為什麼你選擇維持表面的和諧,卻讓更多人的深受其害呢?

能不能多一點魄力?多一些擔當?在關鍵的時刻。

想長遠一些,不適任的人就應該走人,誰沒有家累,誰不需要工作,若是真的需要這份工作,為什麼是這樣的工作態度呢?我不解。再說,職場該展現的就是工作態度、專業能力與素養,不需再摻雜其他的因素而考慮個人去留徒增困擾。

說明白些,外面更有一些人需要這份工作,他們的工作態度、專業能力、專業素養不見得比裡面的人差呀,怎麼?占了毛坑的人不珍惜,還一副就是要來當大爺,大家跟他說話都必須低聲下氣卑躬屈膝,深怕他因自信心不足而無法接受事情的真相,荒謬的可以!

第一次犯錯,是當事人的錯;第二次犯錯,那就是主管沒善盡責任的錯,如果還有第三次,那真是個悲哀的結局。

過度的包容其實就是一種縱容。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