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信社?
一、個人行蹤調查--------$萬元(現金一次付清,先收錢後辦事)
以周計費,但是真信社會告訴委託人以2周為宜
簽訂定型化契約(內容多制式用語看不出來哪裡需修改,唯一可以寫字的地方是金額欄跟委託人資料)
提供拍到的照片給委託人確定跟蹤對象
要求裝設GPS(這一點千萬不要協助以免觸法)
告知幾月幾日去某HOTEL開房間(委託人崩潰,進行步驟二)
二、委託抓猴--------$拾萬元(現金一次付清,先收錢後辦事)
簽訂定型化契約
通知在某地點某房號開房間
委託人到場報警
會同警方破淫房
警方跟真信社會協助蒐證
委託人堅持提告姦夫淫婦上警車
PS.假日HOTEL休息時間從3小時縮為2小時,委託人要自行斟酌時間
三、和解---------$佰萬元
委託律師------$萬元
真信社會勸說和解,這時候一些沒看過的大哥就出現了
如影隨形的跟在委託人身邊,深怕私下達成協議
簽訂由真信社協助和解談判委託書(報酬為和解金額的50%,如私下和解仍須給付$拾萬元)
律師擬定和解書內容,三方簽名後警察局就結案了
和解金是交付到律師那裏再由真信社扣掉報酬後才交給委託人
真信社還會跟委託人要求破案獎金($萬元起跳)
如果時間倒轉,我不會再做一樣的選擇
曾有判例,hotel開房間,兩個小時內不算通姦,姦夫淫婦都是去辦個事草草了結,通姦比較刺激咩
我從未對抓姦有何後悔,如果沒有這一幕,怎會死心的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