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2 20:07:18獨行的真實
台灣嚴重失衡的比例原則
這兩天中正一分局強制驅離公投聯盟
局長方仰寧更放話從此不再准許路權給公投聯盟
導致一洪姓學生號召千餘人包圍中正一分局
更有人發出恐嚇方仰寧生命安全的言論
而媒體加某些人物見獵心喜 排山倒海的言論將這些抗議民眾塑造成暴民
包含民調 電話支持等數據 媒體的報導都是方仰寧很委屈
我只能說 台灣對於是非對錯的比例原則已然嚴重失衡
這次包圍中正一分局
就我看來 強制驅離公投聯盟並不是主因
最大的原因在於方仰寧居然敢放話說以後永不再允許公投聯盟的路權
這是一件相當嚴重的事情
按照目前的集遊惡法 路權的允許與否全由局長決定
但就算是馬騜 他敢開口說要禁止任何一個團體舉辦集會或遊行嗎
他不敢 但是一個分局長卻敢 也有權力這麼做
這樣問題難道還不夠大
而這到底有沒有違憲 我想不用大法官來說 有法律常識的人應該都了解
這次也跳出來罵學生 自稱宅神的朱學恆這麼說
是否違法違憲是由大法官會議決定 我還是先相信他是弄不清楚狀況 而非早有立場
我必須說 一次大法官會議召開到結論出來都是相當曠日廢時的
而如果今天在大法官會議結論出來前
人民都不可以有任何抗議行動的話
那麼有一就有二 就像我在課堂上 一個學生講話我沒去制止 接下來就是越來越多學生講話
今天中正一分局的局長可以揣摩上意 說出這種離譜的話 改天就會有另外的分局長也敢這麼做
那之後馬政府只要每次都派一個局長出來坦
說我就是不準你們的路權 那人民要怎麼辦?
按照朱學恆的說法就是要等到大法官會議出來再說
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 如果他們刻意拖延呢 搞不好到時馬騜任期都到了
而如果是這個態度的話 我想服貿也早就通過了
當然 帶頭去包圍警局的學生 以及嗆方仰寧說小心被暗殺的民眾確實是豬頭
一個無法如林飛帆 陳為廷等人能控制場面 又不能說清楚訴求
另一個頭腦不曉得在想什麼
事實上我相當懷疑這幾個是不是臥底 因為按照常理 到場民眾要嗆聲 要喊口號
也應該是方仰寧道歉 方仰寧下台 怎麼會變成恐嚇他的生命 我確實想不通
只是就像陳為廷說的 為什麼社會對掌權者總是那麼寬容 對抗議民眾卻那麼嚴苛
掌權者的胡作非為已是既定事實 至少說不驅離最後又強制驅離 還說以後不再允取路權(當然 這是未來式 可是別忘記 講這句話的是掌握權力的官員)
而嗆聲的人不過是個一般百姓 沒有任何特殊權力 講更難聽一點
他手上連個武器都沒有 方仰寧手上可是有權力又有武器
其實警方也可以按照恐嚇罪來法辦這位民眾 這樣我也不反對
但我要說的是 那又由誰來法辦方仰寧?
可能有人看到這邊 會有人為方仰寧辯解
人家只是一時失言 說錯話 或是打打嘴炮而已
好吧 也許他是成功驅離公投聯盟後太亢奮也不一樣
因為他搞不好之前太陽花學運被上級洗臉得很厲害 壓力太大
但如果要這樣說的話 那麼抗議民眾就不能一時失言嗎
那民眾的恐嚇言語更像是打嘴炮吧
難道台灣現在是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嗎
而在民主社會裡 對於道德標準的要求
到底是政府官員要高一點 還是一般民眾要高一點
我想應該是政府官員要比一般民眾高 這才是常態吧
可是媒體甚至很多民眾卻一股腦的說那些抗議的人是暴民
然後方仰寧的錯誤就沒事了
台灣在判斷是非對錯的比例原則居然是這樣
我想大家應該要客觀的去思考評斷
局長方仰寧更放話從此不再准許路權給公投聯盟
導致一洪姓學生號召千餘人包圍中正一分局
更有人發出恐嚇方仰寧生命安全的言論
而媒體加某些人物見獵心喜 排山倒海的言論將這些抗議民眾塑造成暴民
包含民調 電話支持等數據 媒體的報導都是方仰寧很委屈
我只能說 台灣對於是非對錯的比例原則已然嚴重失衡
這次包圍中正一分局
就我看來 強制驅離公投聯盟並不是主因
最大的原因在於方仰寧居然敢放話說以後永不再允許公投聯盟的路權
這是一件相當嚴重的事情
按照目前的集遊惡法 路權的允許與否全由局長決定
但就算是馬騜 他敢開口說要禁止任何一個團體舉辦集會或遊行嗎
他不敢 但是一個分局長卻敢 也有權力這麼做
這樣問題難道還不夠大
而這到底有沒有違憲 我想不用大法官來說 有法律常識的人應該都了解
這次也跳出來罵學生 自稱宅神的朱學恆這麼說
是否違法違憲是由大法官會議決定 我還是先相信他是弄不清楚狀況 而非早有立場
我必須說 一次大法官會議召開到結論出來都是相當曠日廢時的
而如果今天在大法官會議結論出來前
人民都不可以有任何抗議行動的話
那麼有一就有二 就像我在課堂上 一個學生講話我沒去制止 接下來就是越來越多學生講話
今天中正一分局的局長可以揣摩上意 說出這種離譜的話 改天就會有另外的分局長也敢這麼做
那之後馬政府只要每次都派一個局長出來坦
說我就是不準你們的路權 那人民要怎麼辦?
按照朱學恆的說法就是要等到大法官會議出來再說
大法官是總統任命的 如果他們刻意拖延呢 搞不好到時馬騜任期都到了
而如果是這個態度的話 我想服貿也早就通過了
當然 帶頭去包圍警局的學生 以及嗆方仰寧說小心被暗殺的民眾確實是豬頭
一個無法如林飛帆 陳為廷等人能控制場面 又不能說清楚訴求
另一個頭腦不曉得在想什麼
事實上我相當懷疑這幾個是不是臥底 因為按照常理 到場民眾要嗆聲 要喊口號
也應該是方仰寧道歉 方仰寧下台 怎麼會變成恐嚇他的生命 我確實想不通
只是就像陳為廷說的 為什麼社會對掌權者總是那麼寬容 對抗議民眾卻那麼嚴苛
掌權者的胡作非為已是既定事實 至少說不驅離最後又強制驅離 還說以後不再允取路權(當然 這是未來式 可是別忘記 講這句話的是掌握權力的官員)
而嗆聲的人不過是個一般百姓 沒有任何特殊權力 講更難聽一點
他手上連個武器都沒有 方仰寧手上可是有權力又有武器
其實警方也可以按照恐嚇罪來法辦這位民眾 這樣我也不反對
但我要說的是 那又由誰來法辦方仰寧?
可能有人看到這邊 會有人為方仰寧辯解
人家只是一時失言 說錯話 或是打打嘴炮而已
好吧 也許他是成功驅離公投聯盟後太亢奮也不一樣
因為他搞不好之前太陽花學運被上級洗臉得很厲害 壓力太大
但如果要這樣說的話 那麼抗議民眾就不能一時失言嗎
那民眾的恐嚇言語更像是打嘴炮吧
難道台灣現在是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嗎
而在民主社會裡 對於道德標準的要求
到底是政府官員要高一點 還是一般民眾要高一點
我想應該是政府官員要比一般民眾高 這才是常態吧
可是媒體甚至很多民眾卻一股腦的說那些抗議的人是暴民
然後方仰寧的錯誤就沒事了
台灣在判斷是非對錯的比例原則居然是這樣
我想大家應該要客觀的去思考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