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 01:46:17nbv71nf39b

勞工訴訟生活補助 將提高

無故遭裁員、遭遇職災,勞工可能得跑法院打官司爭取權益。北市府設置「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勞工訴訟期間的生活費。3日基金審核小組決議,補助費發放基準將調整為基本工資的1.2倍,每月約為2萬3128元。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北市府今年調高約聘雇員工的基本工資,勞工權益基金小組的委員認為,訴訟期間的生活費補助也應配合修正。基金審核小組昨日決議通過,預計發放標準將從「法定基本工資」,改成「法定基本工資的1.2倍」;即從每月1萬9273元調高為2萬3128元,和市府約聘雇員工的基本月薪2萬2639元差不多。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補助期限也將延長。原本同一訴訟案,勞工每一審補助期間不超過6個月、累計最長補助1年,將延長為不超過9個月、最長2年。工會幹部原本每一審補助期間不超過1年、最長補助2年,預計改為不超過1年、最長補助3年。葉建能說,「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至今已補助618件,受惠勞工共3504人,補助金額超過6076萬元。勞工如有申請需求,可至勞工局網站(www.bola.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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