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3 00:03:37阿信
社會議題只是政客追逐權力的工具
從最近的新聞局研擬用預算委託民間單位對媒體作評鑑並採取記點的政策,以及草擬「出版事業及出版品輔導管理辦法」,儼然就是出版法的復活版本,前者緊急喊停,後者也可望在強大的與論壓力下胎死腹中...等種種議題可以看出,政治人物關心的所在仍是權力的追逐,議題的正確性只在其次,或者更其次。
一個政策可以因為被強烈抨擊說停就停(不管是好是壞),顯見決策之初就沒有規劃周全,草草提出之後,因受不了與論壓力,不得不收手,這對歷經三年多民進黨執政的台灣社會並不陌生,因為執政者承擔不起喪失政權的巨大壓力,也顯現的政治智慧與治國能力不足,遑論建立政府公信力。
新聞局評鑑媒體的措施的確是例行性的業務,但今年有很多創舉,例如:第一次公開招標,以往新聞局是委託八個民間機構來做這項評鑑的工作(包含平面與電子媒體),而今年採公開招標,意味著是只有一家能得標,由政府來主導整個投標的過程,不管得標的民間團體是否與政府有淵源,都會引人非議,因為以往多元的評鑑的機制不見了,評鑑標準只有一個準則,筆者認為,一個公開的言論市場,不應該只有一元的評鑑標準(如果我們容許它被評鑑的話),如此豈不是有箝制言論多元發展之嫌。
其創舉之二,是今年的被評鑑對象是國內六大報的一到四版(要聞版),而以往是新聞局委託那八個民間團體,針對所有的報紙的所有版面作評鑑(特別有關色情與暴力),如此差異不可說不大,即使新制仍是針對媒體色情與暴力的報導是否過度,但鎖定特定幾家媒體與特定版面,在大選之前新聞局有此動作,實在難讓人沒有當局因為政治考量而有此政策的懷疑(因為一到四版幾乎都是政經新聞)。
拜讀前幾天中時民意論壇兩位政大教授的大作,兩位教授也都表示,這是新聞局的例行委託業務,媒體實在毋須大驚小怪,但兩位教授為何把上述兩點與往年的重大差異故意省略未表?前述的兩點不原本應該是學院派學者在教導學生時,所應遵守的新聞價值與言論自由的信念嗎?這兩位教授對此應該有比筆者更具有批判性的想法才是,為何兩位教授在此時卻忘了這念茲在茲的核心價值呢?卻一副為新聞局說項的姿態,還怪媒體報導不實,未盡職責說明這是「行之有年的政策」,還加以炒作。
至於媒體該不該受監督?答案雖然是肯定的,但卻怎麼也輪不到官方出面主導與干預。媒體應該受的規範有「自律」與「他律」兩種;前者,筆者認為只存在於學院派學者的象牙塔中,在現實的市場競爭當中,有新聞道德良知、有為有守的媒體已不多見,主要還是得靠外界的力量,這股力量的主力應該來自於民間團體,然而這仰賴的是全民媒體意識的提升,對於媒體才有批判與監督的能力,絕非官方力量可以介入。目前府院已達成共識,準備裁撤新聞局,將仿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成立「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不過這委員會的委員,雖然沒有了官方色彩,但黨派因素仍然存在,應該再多加研究,否則等於只是把新聞局換個名稱,以名正言順箝制言論自由。
新聞局屢屢拋出惹人爭議的議題,難道不是當權者在放試探性的氣球,試探民意的忍受程度到哪裡,我該不該繼續蠻幹下去,或是及時收手,同時也提供了充分的政治議題,讓政治人物們(執政或在野)彼此在這場域之中,攻擊對方權力核心也固守並擴張自己的政治版圖,但社會正義與議題的核心價值,在這場權力攻防戰中,只是個不起眼的小配角罷了。
一個政策可以因為被強烈抨擊說停就停(不管是好是壞),顯見決策之初就沒有規劃周全,草草提出之後,因受不了與論壓力,不得不收手,這對歷經三年多民進黨執政的台灣社會並不陌生,因為執政者承擔不起喪失政權的巨大壓力,也顯現的政治智慧與治國能力不足,遑論建立政府公信力。
新聞局評鑑媒體的措施的確是例行性的業務,但今年有很多創舉,例如:第一次公開招標,以往新聞局是委託八個民間機構來做這項評鑑的工作(包含平面與電子媒體),而今年採公開招標,意味著是只有一家能得標,由政府來主導整個投標的過程,不管得標的民間團體是否與政府有淵源,都會引人非議,因為以往多元的評鑑的機制不見了,評鑑標準只有一個準則,筆者認為,一個公開的言論市場,不應該只有一元的評鑑標準(如果我們容許它被評鑑的話),如此豈不是有箝制言論多元發展之嫌。
其創舉之二,是今年的被評鑑對象是國內六大報的一到四版(要聞版),而以往是新聞局委託那八個民間團體,針對所有的報紙的所有版面作評鑑(特別有關色情與暴力),如此差異不可說不大,即使新制仍是針對媒體色情與暴力的報導是否過度,但鎖定特定幾家媒體與特定版面,在大選之前新聞局有此動作,實在難讓人沒有當局因為政治考量而有此政策的懷疑(因為一到四版幾乎都是政經新聞)。
拜讀前幾天中時民意論壇兩位政大教授的大作,兩位教授也都表示,這是新聞局的例行委託業務,媒體實在毋須大驚小怪,但兩位教授為何把上述兩點與往年的重大差異故意省略未表?前述的兩點不原本應該是學院派學者在教導學生時,所應遵守的新聞價值與言論自由的信念嗎?這兩位教授對此應該有比筆者更具有批判性的想法才是,為何兩位教授在此時卻忘了這念茲在茲的核心價值呢?卻一副為新聞局說項的姿態,還怪媒體報導不實,未盡職責說明這是「行之有年的政策」,還加以炒作。
至於媒體該不該受監督?答案雖然是肯定的,但卻怎麼也輪不到官方出面主導與干預。媒體應該受的規範有「自律」與「他律」兩種;前者,筆者認為只存在於學院派學者的象牙塔中,在現實的市場競爭當中,有新聞道德良知、有為有守的媒體已不多見,主要還是得靠外界的力量,這股力量的主力應該來自於民間團體,然而這仰賴的是全民媒體意識的提升,對於媒體才有批判與監督的能力,絕非官方力量可以介入。目前府院已達成共識,準備裁撤新聞局,將仿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成立「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不過這委員會的委員,雖然沒有了官方色彩,但黨派因素仍然存在,應該再多加研究,否則等於只是把新聞局換個名稱,以名正言順箝制言論自由。
新聞局屢屢拋出惹人爭議的議題,難道不是當權者在放試探性的氣球,試探民意的忍受程度到哪裡,我該不該繼續蠻幹下去,或是及時收手,同時也提供了充分的政治議題,讓政治人物們(執政或在野)彼此在這場域之中,攻擊對方權力核心也固守並擴張自己的政治版圖,但社會正義與議題的核心價值,在這場權力攻防戰中,只是個不起眼的小配角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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