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7 01:00:00蒙福
你知道聖經十誡的意義是什麼嗎
提及聖經十誡,相信我們每一位信主的弟兄姊妹都不陌生。舊約聖經就曾記載說,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後,神使用摩西頒布十誡,讓以色列民學會生活。但大家知道神頒布十誡背後的意義是什麼嗎?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聖經十誡的内容、了解背后的意义与神為拯救人類的良苦用心吧。
一、聖經十誡的內容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記20:3)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20:4-6)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埃及記20:7)
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8-11)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
第六誡: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
第七誡:不可姦淫。(出埃及記20:14)
第八誡:不可偷盜。(出埃及記20:15)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20:16)
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
二、聖經十誡的意義
聖經十誡中的每一條誡命都意義深遠,也是神在律法時代帶領人生活的最重要的準則,從這些誡命中足以讓人看見神的公義聖潔,神是忌邪的神,使人知道神恨惡什麼,喜愛什麼,人該怎樣敬畏神遠離惡,達到正常生活。当时的人類只要按照十條誡命生活就完全能夠得到神的祝福,那聖經十誡對人類的發展有哪些更深遠的意義呢?
神的話說:「當神開始他的經營計劃正式作工作的時候,他為人制定了好多的條例讓人來守。這些條例就是為了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這個正常的人類生活離不開神,離不開神的帶領。神先告訴人如何造神的祭壇,如何設立他的祭壇,然後告訴人怎麼獻祭,又規定人如何生活,在生活當中注意哪些、守住哪些,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神為人規定得面面俱到,用這些規條、這些條例、這些原則來規範人的行為,帶領人的生活,帶領人走入神的律法之中,帶領人來到神的祭壇前,帶領人有秩序、有規律、有節制地生活在神為人造的萬物其間。神先用這些簡單的條例與原則給人制定一些範圍,好讓人在地上有一個正常的敬拜神的生活,有正常的人類生活,這就是神開始他六千年經營計劃的一些具體內容。這些條例、規定囊括內容很廣泛,是神在律法時代帶領人類的具體項目,它是在律法時代以先的人所必須接受、必須遵守的,是神在律法時代所作工作的記錄,也是神帶領全人類、引領全人類的實證。」(摘自《神的作工、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二》)
「從神頒布誡命這事看到,沒有那時候耶和華神頒布的律法教導、曉諭當初的人類,就沒有現在這個人類,也沒有現在所謂的文明社會。現在的文明社會指什麼?人懂點規矩,知道是非對錯,能守法,這樣整個社會有秩序,不混亂,好管理,人人都有法律意識,人人都知道遵守公共秩序、遵守法律,受法律的約束。這是不是都是神作的?現在的人類能這樣,跟起初神所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是分不開的。……而且,雖然這些誡命是頒布給以色列人了,當時聽到的只有一小撮的以色列人,但是這些誡命對後世人類的影響是持續著的。現在的人類社會有這樣的秩序,有這樣的法律體系的完善,對人類能達到這樣的約束,能給社會帶來這些正面的影響,或者是能讓整個社會安定、和睦、有秩序,這與那時候誡命的頒布是分不開的,那個基礎打得太好了!人類要是沒有起初的行為的規範,整個人類社會不會像現在這樣有秩序地、按部就班地發展到現在。這是神的作為的體現,也是神所作工作的結果,也可以說是成果。」(摘自《對待神話該有的態度》)
從神的話中看到,起初的人類只知道享受神所供應的一切,卻不知道是神創造了天地萬物、創造了人類,也不知道該怎麼敬拜神,甚至連最起碼的生活常識都不懂,就像剛生下來的小孩對人世間的一切事都一無所知,如果沒有神的作工帶領,人類根本不知道怎樣在地上正常地生活。在這樣的背景下,神根據人類的需要,藉著摩西給以色列人頒布十誡、律法,方方面面都教導、曉諭給了人,才使當初的以色列人懂得了如何生活和做人的常識規矩,也知道了人與人之間該怎麼相處,人該怎麼敬拜神才合神心意,對什麼是罪、什麼是善惡美醜有了了解,知道了燒、殺、搶、掠等行為是犯罪,是反面事物;遵守律法、誡命,守安息日,獻祭敬拜神,等等這些是合神心意的,是正面事物。在耶和華神頒布的律法、誡命的帶領下,以色列民的行為受到了約束,有了明確的標準和規範,得以正常、有秩序地生活在地上,這就是聖經十誡、律法在以色列人身上達到的果效。以色列民也因著遵守誡命、律法,得到了神的祝福。
雖然十誡、律法是神頒布給以色列人的,但對我們後世人類的影響也是深遠的。神頒布的誡命與律法教導人類如何生存,規範人類的行為,也是衡量人類行為有罪或無罪的依據與準則,因此十誡、律法為後世人類憲法的制定提供了依據,也為後世法律體系的完善奠定了基礎。如今的許多法律條文和司法概念都是在十誡、律法的基礎上制定的,比如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盜竊罪、誹謗罪、貪污罪等的制定,就是源於十誡中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3-17)。如果沒有神頒布的這些誡命、律法,那我們整個人類就像起初以色列人一樣,不懂得如何生活,不知道是非對錯,說話做事不受任何的約束,那樣的話,可想而知整個世界就會變得混亂不堪,人類就不可能發展到現在,更不可能有現在的文明社會出現。從這裡就看到,律法與誡命的頒布不僅對人類的法律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為人類社會的道德文明和民主制度的建立與形成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如今,我們有明確的道德準則,能夠遵守公共秩序,受法律的約束,在地上安定、有秩序地生活,這都是神起初在律法時代頒布的誡命所達到的果效,更是神主宰、帶領全人類的事實證據。這也更讓我們看到神最了解我們的需要,對我們人類太負責、太嚴謹、太認真了!自從神造了人類以後,神就一直引導、帶領人類,供應我們生存所需的一切,頒布十誡、律法使我們的行為有了規範,也使我們更好地生存,因此,我們人類才得以延續到現在。十誡、律法的頒布完全體現了神對我們的愛與拯救,我們人類實在離不開神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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