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1 10:04:16Ň‧良

罰單‧好警察

我看看吼

以下 是罰單詳細資料↓


駕駛人:蔡健良 性別:男 地址:三峽鎮永安街83號2樓

        出生年月日:78.4.5 身份證號:F1*7*1*7*7
        代保管物件:大牌乙面

車牌號碼:ICG-935  車輛種類:普通重機  車主姓名:蔡健良

車主地址:同上

違規時間:95年06月01日 06時45分

違規地點:新店市XX路口

應到案日期:95年06月16日前

違規事實:無照駕駛(禁駛)

舉發違反法條:第21條 1項 1款

應到案處所:台北區監理所

舉發單位:台北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新店分隊

填單人:警員:王志能

主管職名章:告發單專用章 分隊長:鍾漢力


其實我應該被開的有

1.無照(沒滿18)
2.大燈過亮(HID)
3.大牌不合格(翹牌)
4.引擎聲音過大(空氣箱挖洞)
5.後照鏡沒裝(不好看)

哇!

還好我裝的跟俗辣一樣

好聲好氣的跟警員對話

要不然被開的 有上面那些

還有不服取締咧....

然後 一直求她不要開我那麼多罰單

後來他認為我沒有幹什麼壞事 有做事

不像是痞子一樣 就只給我開無照

他說 如果要我開妳後照鏡的話 根本不可能

因為出生年月日已經知道說妳沒滿十八

所以 其他的都不開 指開妳無照就好

心裡想想 嗯 這個警員還真不錯

之後就聊起來 她叫我好好讀書

跟我講話 都一定會說 蔡健良 你要讀書啦!!

嗯 她很給我面子 我也很尊重她

後來他說 我現在是當作跟你聊天

要不然其他人根本沒有機會跟我聊

我就說 那我還真想請你抽跟煙咧

他說 不要啦 這裡加油站

油氣過多 很危險! 我很不好意思的說

喔 抱歉.....

聊到最後 她的對講機在呼叫她

她同事找他 她就跟我講 我有事要先忙了

記住喔 後照鏡要裝上去 以後不要在騎到新店這裡來

我們新店抓很嚴的 所以等有駕照在來

之後 跟她到別以後 覺得心情蠻好的

被開單沒話說 還笑的出來

我沒駕照還騎車是我不對

而且又沒遵守交通規則(紅燈迴轉)

機車沒有原場設定(沒後照鏡)

警察還對我那麼好 那我真的得感謝她

存錢繳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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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邱 2009-04-28 19:57:28

那你有趣上課嗎?
繳完無照駕駛之後?
我現在粉煩惱
我也被開無照了
要去監理站繳前
他會要你上課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