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9 21:41:11×月月×
說明白
大部分的人好像覺得我很懶惰
文章有好幾十篇可能都用一首歌的歌詞帶過之類的
但是 我就是認為還Ok
雖然壞在忘記打出處 嗯。。。 真的不對就是了
不過我覺得好東西要永久保留下來
好事情、好回憶、好地方
有一篇難過的往事 就用三篇快樂的事情蓋過
毆毆= = 好像有點偏主題了
我的意思是:我愛音樂 好音樂要一起分享
你說我懶惰 那就隨便你說
我可不是天天都用這種手法打發文章 打發自己的報台
為你打一篇文章跟大眾解釋 好像不錯歐 又打發掉了ˊ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