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帶我走DARKNESS, TAKE MY HAND}
【書籍介紹】
大剖分時候,由於我們擁有將一切事物合理化的秉賦,他大可相信自己是個好人,直到他進棺材。我們絕大多數人都可以這麼做,事實上我們絕大多數人都這麼做。可是寫這封信的男人卻擁抱邪惡,他享受別人的痛楚,他不把自己的一腔恨意合理化,他陶醉於這一股恨。
【故事內容】
一名位名為黛安德拉.華倫的心理醫生無故遭愛爾蘭黑幫電話恐嚇,驚恐莫名。接下來她又收到一張兒子在大學校園被偷拍的照片,更令她惶惶不安,幾近崩潰,於是她透過好友,找上派崔克和安琪介入調查。
這一對私家偵深知,一旦你得罪了黑幫分子,他們的報復手段可以來得多麼的冷血可怕。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這宗恐嚇案竟然跟一連串血腥謀殺有關,竟然還與派崔克的父親有牽扯,甚至觸及派崔克童年一個幾乎遺忘的記憶……
「重點在於痛楚,你要明白這一點。起初,我沒有什麼偉大的計劃。我幾乎是意外地殺死了一個人。真的,之後我體驗到所有那些你該有的感受—罪惡感、噁心、恐懼、羞恥、自我憎惡。我浸了個浴來清洗她在我身上濺的血。坐在浴缸裡的時候,我吐了,但我沒有動。我坐在那裡,一缸的水散發著她的血和我羞恥的惡臭,那是我的不赦之罪的惡臭。我放掉缸裡的水,沖個澡……繼續我的生活。畢竟,人一旦做了不道德或難以想像的事,他們該怎麼做呢?他們活下去。要是你逃過了法律的爪子,你便沒有別的選擇。所以我繼續過我的生活,之後那些羞恥感犯罪感都離我而去了。我以為這些感覺會流連一輩子,然而沒有。」
【閱讀心得】
丹尼斯.勒翰的小說總是讀來讓人有種不安的感覺。一般普通的人終其一生過的平淡無奇,除了抽血之外沒見過更令人驚嚇的血跡,也不曾接觸過心理人格扭曲的殺人犯,頂多在新聞或小說裡聽聞殘酷的殺人手法,為不幸喪生的受害者感到悲傷。
這微不足道的平安,在這混亂的世界中顯得是多麼的珍貴。
時值小燈泡案的二審判決出爐,而書裡那個隱身在社區裡化身正義卻內藏魔鬼的凶手,正是我們常人無法發覺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