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0 20:28:48〝漾×蘹寶寶×台a〃轟

B棟11樓『第2集』










凡是認識阿居的人,一定都會對他口中常提到的三個人印象深刻,即使沒見過,也會充滿好奇,會希望在將來的某一天能和這些傳說中的人物見上一面,甚至認識一場。

阿居常在其他的朋友面前說:「你一定要認識他,對你一生受用不盡。」,當他講完這三個人某些事蹟之後。

第一個是我,我本身沒什麼好說的,認識我也沒什麼受用不盡的,所以就跳過去吧。

第二個是他的初戀情人,沒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內也一樣,所有聽過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對阿居來說,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還要神聖,還要高不可攀。曾經我對阿居嚴刑逼供過她的名字,呵癢彈耳朵藤條打腳底板等等招式都試過,他就是不說。

阿居的初戀情人叫做彧子。每次阿居講到她,總會拿出紙筆向人解釋。「不要亂念,這個字不念『或』,這個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 ───子。」然後在場的人就會跟著他一起「彧 ─── 子」。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幾段,每一段都讓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講完故事的同時,也逼出了我的眼淚,我這輩子第一次聽故事聽到哭,就是阿居的傑作。也就在這個時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雖然我也沒見過她。會叫水彧姑娘顧名思義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對的,因為他覺得這稱呼不經女孩子同意等於是吃豆腐,但後來他拿我沒輒的情形下,聽著聽著也習慣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實並沒有在一起,到底是什麼原因,阿居總是以一句「緣份造弄」帶過。從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來緣份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緣份讓這兩個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許緣份這麼做的人。阿居的朋友都看過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夾裡那張照片。照片裡的阿居跟水彧姑娘兩個人像是剛認識的朋友一樣分站在照片的兩邊,中間是一棵樹,兩人身後一片茵紅色,像是某種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水彧姑娘長得好漂亮,細眉鳳眼,像深山的清晨裡,一澗清流潺潺地滑過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樣,讓人不禁駐足細賞。

阿居說,現在除了用照片來思念她之外,似乎沒有其他的方法再見到她。我問阿居為什麼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搖搖頭,然後說「找得到的話,我早就找了。」阿居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水彧姑娘並沒有多說什麼,阿居知道他們即將分開,所以送了一顆石頭給她,上面只寫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遠都不要忘記他。而水彧姑娘給了阿居一封信,但嚴格說起來只是一張寫了兩行字的紙。

「日日思君不見君,只願君心似我心。」

這是北宋李之儀的《卜算子》,原文應該是:

 「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日日思君不見君,
 
   共飲長江水此水幾時休,

   此恨何時已只願君心似我心,

   定不負相思意。             」


這首詞是阿居告訴水彧姑娘的,在他們認識的第一天晚上。這部份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來告訴你們。我跟阿居是從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從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但每當我看到阿居在書桌前看著她的照片時,我就替他覺得惋惜,或許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這一生中的唯一吧。

講完了水彧姑娘,接下來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韋,三個字寫起來很好看,雖然不是什麼少見的名字,但是這個「韋」姓替這名字加了好幾分。

「請不要把我的姓念成「偉」音,正確的讀音是二聲,謝謝。」

他非常介意別人把韋字念成三聲。

皓廷是我大一時的室友,是個課業全能,體育滿分的大男生。通常這種人大部份都只在小說裡才會出現,但當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籃的時候,我差點跪下來當場拜他當師傅,只見他拿著球往我走過來,一臉很不好意思的說:「別驚訝,這個籃球場因為曾經地層下陷的關係,所以它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實只有兩百九十五公分。」

一個身高一八四,體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課又好,體育又棒,講話又溫柔,那他到底有什麼缺點?其實沒什麼缺點,除了有點小孤僻,不太喜歡說話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邊幅的性情。他永遠沒辦法理解為什麼參加迎新派對或者是同學的生日餐會時一定要穿著華麗,就算沒有華麗的衣服至少也得儀容整齊。所以他常常短褲涼鞋的打扮參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褲加一雙夾指扁拖鞋就到錢櫃唱歌了。

「你沒有比較像樣的打扮嗎?」有一次在去錢櫃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的問他。

他說「有啊,我打籃球的時候一定會很認真的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護理學院聯誼的時候,他本來是背心,七分褲,灰色襪子外加一雙涼鞋就準備要出發了,他這一身打扮連不是非常重視門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臨出發前二十分鐘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裝潢」過。這次裝潢的成果不錯,只是皓廷的運氣差了點,抽到他鑰匙的女孩是個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兩個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離,讓這個女孩坐在皓廷的機車後座看起來像隻小無尾熊。

小無尾熊其實長得很可愛,而且是可愛到不行的那一種。我說的是那個女孩子,而不是木柵動物園裡那幾隻。

小無尾熊有個跟她可愛的長像完全不配的名字,叫做李睿華。她很喜歡腦筋好,又會運動的男生,而且重點是她夢想嫁給一個律師,因為她曾經看過一部電影「造雨人」,是敘述一名剛接觸法律工作的年輕律師盧比‧拜洛接下了一個連知名律師都不願意碰的老婦人委託的保險訴訟案,另外又與一名飽受丈夫虐待的年輕女子墜入情網的故事。

小無尾熊說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盧比‧拜洛,她覺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醫學系的男生,機械電子工程類系的男孩子邀約的聯誼她一點興趣也沒有。直到我們系上約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雖然都是法律系的學生,但我們一點都不覺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裡去。

她很喜歡皓廷,而且愛到幾乎要嫁給他的地步。但他們在一起沒有幾個月的時間,睿華就決定離開皓廷。因為在睿華生日那天,耶誕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號,睿華一個人在宿舍門口等皓廷來接她,從中午到晚上。

『他愛籃球勝過任何東西,為了籃球,他賠上命也覺得不打緊。』

睿華在電話裡傷心的說著,這天她一共打電話到宿舍裡來一共有六通。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

「我讓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個小時。」皓廷說這句話的時候,手上抱著籃球,在只有攝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裡,滴著汗,也低著頭說著。

你說他不在乎睿華嗎?我想不盡然,因為他連十七次,五十九個小時都記得很清楚,只是他無法擺脫對籃球的熱愛罷了。

                  -待續-

* 生命中,每一個曾經出現的人對我們來說都意義深遠,只是怕你沒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