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3~申命記7章
默想詩歌:一生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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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註:攝於屏東縣新埤鄉(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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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七章
7: 1 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7: 2 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7: 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7: 4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7: 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7: 6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在剛認識基督教信仰時,有很多人都想問,為何獨有以色列被揀選?但是如果更了解救恩的意義後,我們成為基督徒也是蒙揀選的。在地上的萬族中,以色列是首先蒙神揀選,是救恩的開始而已,但這不是出於以色列人自己的功勞,全是因神要成全對他們祖先的應許。神過去怎樣揀選以色列族,現在也照樣揀選所有的基督徒,成為祂寶貴產業的一部分。同樣的,我們能夠信靠主基督,也不是出於自己的功勞,而是由於神的良善與恩典,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7: 7 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7: 8 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7: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7: 10 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
7: 11 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7: 12 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神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
7: 13 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7: 14 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
7: 15 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7: 16 耶和華─你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7: 17 你若心裡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
7: 18 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7: 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神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神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
7: 20 並且耶和華─你神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
7: 21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
7: 22 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7: 23 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
7: 24 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
7: 25 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7: 26 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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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神要除滅敵人,但不會立刻消滅乾淨。神有能力把他們即時除滅,但是祂卻逐步而行。照樣,神能滅叛逆的國,當然也能對付有罪的我們,使能我們改變,但有人曾問,為甚麼不可以一下子就使人完全改變過來呢?其實,神能以同樣方式和大能,奇妙地一下子改變我們的生命,使我們翻轉過來,但是祂寧願逐步幫助我們,每一段時間教導我們學習功課。因此,我們不必指望靈命立刻就要成熟,希望所有問題立時完全解決,而是要一步一步地改進,一步一步去經歷神的作為,相信神會領我們不斷前行,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在信仰中的人可能都有一個經驗,當你回顧以往時,就會看出自己有何等奇妙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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