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5 10:25:41無法沉默的貓

20080215~創世記19章

默想詩歌:高聲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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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附註:攝於台糖南州觀光糖廠(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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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九章

19:1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19:2 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19:3 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19:4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19: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19:6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
19:7 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19:8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 
19:9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19:10 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
19:11 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9:12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 
19:13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
19:14 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註:“娶了”或作“將要娶”),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由考古學的證據顯示,所多瑪城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已經十分先進和文明,大多數研究人員也證實那地方曾突然遭到毀滅。現在,人們普遍認為這城已被埋在死海南端的海底下。所多瑪的下場教導我們要信靠神,對付可憎的罪惡。
羅得似乎不太想離開他原來居住的城市,也許是因為在這城中他擁有一些名與利。從經文中可看出羅得顯然在這裡是有些份量的。因為當時的城門口是城中官員跟百姓討論重要事情和交易的地方,也是有權勢的人聚集的地方。天使在所多瑪的城門口看見羅得,顯然他在城中有一定的身分和地位,這也許是他捨不得離開所多瑪的原因,即使這城早已充滿了罪孽,仍是有人留戀著。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罪能污染神子民的價值觀,叫人對惡行麻木。反觀自己現處的社會,是不是也如此呢?我的心是否有被污染的危險?或者任憑自己在罪中麻木?這也許是神的子民要天天思考的地方吧!

有些人對第8節所描寫的情況感到不可思議,父親怎能只為了保護兩個陌生人,而捨得將自己的女兒交給暴民去蹂躝呢?有解經家提出更合理的解釋說:這可能是羅得為要救女兒和客人的計謀,他盼望女兒的未婚夫會來救她們,或者希望由於那些同性戀的男人對女子不感興趣,索性走開。雖然羅得不惜一切去保護客人是當時的習俗,但其實羅得這種做法是很可怕的做法,反映出羅得的生命也已被罪同化了。羅得身處在罪惡的城市中,他對惡行已經麻木不仁,不再有任何感覺了。不管羅得的動機如何,我們在這裡看到所多瑪的可怕惡行,終於使神不得不將全城毀滅。罪惡之城的結局,對我們所身處的社會真是具有提醒的作用。在前一章我們看到神與亞作伯拉罕對話,神應許如果所多瑪城有十個義人的話,祂也不毀滅那城(18:32)。在這裡我們看到神差遣天使去毀滅那城,表明那裡連十個義人也沒有。如果這個世代神要來行毀滅的事,在別人的眼中,我們與神子民的身分相稱嗎?羅得在神眼中雖看似僅存的義人,但他在不敬虔的所多瑪人中間生活太久,又安逸富足,不能再為神作可信的見證了。他容許環境來塑造自己,而沒有嘗試去改變環境。想想自己為神子民的身份,在認識我們的人中是看見了我們為神作見證,還是看見我們已經隨波逐流了呢?向罪妥協的羅得對神來說幾乎沒有用了,而我們呢?雖然在他最後立定主意對抗罪惡,可是卻沒有一個人聽他的。我們有時也會被身邊的人同化,以致神不能再使用我們,若不想與人同流合污,在這世代中我們就要在信心和行為上與眾不同。

19:15 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
19:16 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
19:17 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 
19:18 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不要如此!
19:19 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
19:20 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
19:21 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
19:22 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甚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註:就是“小”的意思)。
19:23 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
19:24 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
19:25 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
19:26 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19:27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
19:28 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
19:29 當 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當一個人為世俗之樂所吸引,就會在向神委身的事上猶疑不決。在這裡我們看到的羅得的心就是這樣,不過,在羅得仍然猶豫不決時,天使就拉著他的手,急急地帶他逃離危險之地。可惜羅得捨不得放棄在所多瑪所享有的財富、地位和安適的生活。這是否給了我們一個借鏡,對照自己在對錯選擇時的態度,當我們很清楚的時候,我們當然很容易去指責羅得被所多瑪迷惑。我們從神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的事上看出神性格的兩方面:祂有極大的耐性,祂願意為那城的十個義人,饒恕惡貫滿盈的所多瑪城;祂也會大發烈怒,毀滅這兩個城市。隨著靈命的長進,我們就會因神對罪惡的烈怒,而更敬畏祂;也會因祂忍耐我們所犯的罪過,更深愛祂。若是我們也被世俗所引誘,要避免重蹈羅得的覆轍就需明白,我們對順服神的猶豫不決往往來自享樂的吸引,我們得要主動避開這些誘而免於試探。

我們看到神對亞伯拉罕的慈愛,恩及羅得和他一家。但是羅得的妻子回頭看那焚燒著的城市,表明了她對過去依依不捨,不願意完全撇下。羅得的妻,是捨不得離開罪,當我們想更親近神的時候,是否也像羅得之妻一樣還在回頭望,還想留在罪中呢?不放棄舊的生命,我們跟神的關係就不會有甚麼進展。因亞伯拉罕為羅得代求,神在毀滅所多瑪時,就對羅得施憐憫,拯救了他。因義人常常會使別人得到益處。雅各說:「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5:16)正是這個意思,我們應當效法亞伯拉罕,為別人的得救禱告。

19:30 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
19:31 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
19:32 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
19:33 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4 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
19:35 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
19:36 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
19:37 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
19:38 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從30節經文開始,我們好像又看到不可能的事情發生。從所多瑪被毀滅的悲慘結局中,我們看到羅得的兩個女兒為了使父親保存血脈,迫不得已做出現今看來亂倫的事,其實她們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這樣做不是出自情慾,而是一種失意的心情,因為此時世上的人極少,她們怕終生不能出嫁而無法傳下一代。羅得的妥協和不制止使整件事推至高潮。不過由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事並非神所喜悅,其實在發生亂倫事件以前,羅得早就應當為兩個女兒尋找信仰真神的配偶,亞伯拉罕的一家就離他們不遠。他的女兒做出亂倫的勾當,表明她們接受了所多瑪的道德標準。我們得不到自己應該得到的東西而感到失意時,往往會犯罪,我們千萬要小心!

有人會問:聖經為甚麼沒有公開譴責她們的罪行?可能是因為很多時候聖經只是報導事件,而沒有對人的行為作出評判。但在聖經的其他地方,都清清楚楚地譴責亂倫的罪。摩押和便亞米是羅得與兩個女兒亂倫所生的,他們是摩押人和亞捫人的始祖,後來成為以色列人最大的敵人。這兩族住在約旦河東,以色列人不能完全征服他們。由於以色列人跟他們有親族的關係,神不准摩西攻擊他們(參申2:9)。耶穌的祖宗、大衛的曾祖母路得就是摩押人。或許,這件事的結果使摩押人和亞捫人成為以色列的敵人,就是神對她們罪行的判罰吧。
靖涵 2008-02-17 22:18:03

我還是不瞭解上帝為何要把不堪的亂倫與男女關係複雜面講得那麼清楚.不深入領悟的人會以為<他.她>把事情複雜化.神一樣愛我们..

版主回應
我想,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想法或眼光去解讀他們亂倫這件事,
對當時的他們來說,是傳宗接代的非常時期,
所以倆姐妹才用這種非常的手段,
當然神不喜悅這樣的事發生,或許她們不必用自己的方法,
神也會有更好的方法,
只是自以為聰明的人哪,就是無法等待神動工,
而企圖想用自己的方式解決自己的問題,
直到現在的我們也一樣,
總是忘了先尋求神的心意,而自己亂下決定,
總以為用人的方法就可以改變命運或花錢消災,
實在是愚昧至極的。

所以聖經將這事講得很清楚,
是因為要我們了解,神就是神,衪永遠不變。
我們也不用把不懂的事複雜化,
當知神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衪愛我們,
這句話你說得對極了。
2008-02-18 09: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