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8 17:18:10Muzique
品味
這是一篇批判的文章,或許源自於對文化的執著。
實驗組:老闆;年逾不惑,留美MBA;身價不明,但絕對算得上億萬富翁,駕一部新S代步,有間在桃園交流道旁的百坪豪宅(據悉浴室比一般旅館雙人房大);身上無一不是名牌,著Burberry、Boss、Armani,鞋非Bally不穿,Mont Blanc配件;擁有Rolex、全套頂級高球竿等,抽Davidoff香菸&雪茄、喝紅酒、毛台。
對照組:小老大,土碩士;小富;居家中;架一部Golf,身上長名牌,著Polo、Boss、Nautica,鞋非Clarks不穿;Dunhill配件Boss香水等;擁有入門級高球竿、Sony DV;抽Marlboro,喝酒。
以往幾次都是同小老大出差,此次偕老闆出門。本來我就對富人的行為模式頗為好奇,此番有機會觀察到一些富裕上階級的生態,暗自對於品味一事做了小小研究。同樣都在倫敦度過一個週末,兩人有許多共通點。可以從以下文化的面向來理解:
食事:
吃日式料理時,他們一定把大量山葵醬扮著醬油攪到不堪入目,再將刺身完整浸泡其中,我想日本人若看到應該會痛心疾首。山葵是提味用的,不是吃辣子魚。
喝卡布時定要加糖,然後一定要把精心做成的奶泡或拉花攪拌成糊狀才暢飲,最是令我無言。可知道,卡布可是黃金比例的咖啡,需有良好Espresso基底,牛奶溫度、奶泡濃稠還要計較,拉花更是Barista高深功力之所在,這般攪法跟喝即溶咖啡何異?
老闆用餐時點紅酒glass wine獨飲,不知酒種不分國家;小老大點house wine分食,只點Merlot因為只認識它,至於喝下去的是什麼就不重要了。我只點蘋果汁或啤酒,可知在歐洲蘋果新鮮便宜好喝,啤酒物美價廉地方風味十足,因為不論餐廳、飛機上的紅酒通常是vin de table級,鮮有好貨,除非你上高級餐廳,或是有特定酒款可點,否則並不是你所要的享受。
買物:
在倫敦,Wedgwood、Whittard、Fortune & Mason無法引起他們的興趣,只有名牌衣飾才能使他們精神振奮。殊不知下午茶是英國文化的重要特色,卻沒有想瞭解的好奇心。與老闆本來要去逛Harrods,但他念念不忘Burberry旗艦店,還特定等到十二點開了門進去瞧了才死心,我實在不明白,在倫敦對Burberry做深度之旅與在台灣有何不同,能增廣多少見聞?小老大,記得與小老大在柏林KaDeWee時,他對最精華的食品部興趣缺缺,唯一深度體驗是我帶他嚐了當地的香腸、酸菜與啤酒。他們在國外會買的東西幾乎都是名牌衣飾,除了價錢上有些微差異,在台灣也可以買得到一模一樣的東西。
觀光:
小老大懶得做功課,行前總是希望別人研究一下哪裡好玩,然後你就是旅行社他是團員,除了規劃行程外,還得被頻頻詢問哪裡好玩、那是什麼東西、要幹麻用的。我並不介意自己花很多時間深入研究瞭解一個地方,畢竟這也訓練我成為伯林、倫敦、莫斯科的導遊,但我納悶著為何他會對一個新的地方沒有熱忱與好奇?最受不了的是他特喜歡搭city tour做懶人參觀,完全是tourist的而非traveler,像極了阿背阿罵們總是搭車玩,滿足於上車睡覺下車尿尿拍照。
旅行不該被定型的,更何況已經是自己出來的,又跳回那個框框多可惜。能安排自己的行程、搭地鐵火車巴士甚至是步行,融入當地人的生活,不是坐在遊覽車上拍完所有景點能夠做到的。這讓我想到小時與父母跟團旅行,認真的導遊總會利用車上的時間,介紹著一個地方的歷史背景,讓團員用最輕鬆的方式做深度之旅,但屢試不爽會變成催眠之旅,不消多久一半以上的團員多半是銷魂入定。旅行原是一種探索與瞭解未知領域的過程,以及融入當地生活的體行,而不是換地方吃飯睡覺拉撒。
老闆雖然跑過很多地方,但是情況也頗為類似,從沒有深度認識一座城市,去過很多地方,但大概只記得餐廳、旗艦店與景點。一次在柏林,硬是要逛雙B汽車賣場,這還是在他買車之後。與小老大一樣雖到過很多地方數次,但對它說不出個所以然。他們的評論多半是:有來過、很有名、很好看,例如:巴塞隆納高帝的建築很漂亮,但對於什麼特色、風格如何說不出個所以然?(這跟非凡大探索採訪中,客人現身說法時有些人總說很好吃、很有名、很特別…一樣缺乏實質意義。)
“樂”:
到倫敦絕不容錯過音樂劇。老闆到過倫敦幾十次,卻沒觀賞過Les Miz、Phantom…我說服他去一起看經典Les Miz,他不太放心的問我劇情為何、好不好看,我簡做了單地敘述,從他的表情可以知道他納悶著雨果是誰,或許我應該說就是和Hugo Boss一樣的”Hugo”的改編作品,才會引起共鳴吧。散場後他的結論是他看過的那些一看就懂的劇碼例如西貢小姐比較優,著實讓我很悶,殊不知這可是目前史上最有名最好聽的劇碼。這是我嚮往了十年的表演,在我念高中時就已對Les Miz、Phantom等魂牽夢縈,旋律歌詞朗朗上口。在紐約欣賞Phantom時感動不已,在每首歌結束時把手拍紅了,此番Les Miz可是一輩子定要看一次的名劇,看不懂劇情至少可以感受歌曲,不過我想他回去之後也不會研究這部經典之作吧!至於西貢小姐在他的理解大概就是那架直昇機做得很棒吧…
和小老大在倫敦時他想看Phantom of the Opera,原因是:聽說很有名。很不幸我不想重複看而挑了另一部Chicago。因他去過紐約,不知為何他第一次去看了Les Miz,評論是:看過。說實在,看什麼對他都一樣,大致都會是:有看過、不錯之類的評語…既然都以名氣論的話,Phantom應該更為膾炙人口,我實在納悶,為何他第一次挑Les Miz而非Phantom?
另一個感受很深的是,小老大出差時總是請同事幫他把MP3裝滿歌曲,不論類型。大概是他接受度特別高。我無法想像我的MP3被裝滿大雜燴的流行歌曲會不會爆開,也無法想像如果我扣歌給他聽他耳朵會不會爆開。至於最近老闆發現他的車可以播MP3之後,總要人幫他扣國台英語歌排行榜上最新的流行歌,讓他能在他名貴的Mercedes播放,鮮花插在牛糞上的行為我很難理解。如果名貴坐車的名貴音響播放著女高音Maria Callas或Louis Armstrong,絕對沒有人敢笑你矯情。但試想若播著牛仔很忙,那不是比垃圾車播放少女的祈禱還更裝垃圾!?那不如一台改過排氣管的Civic還親切些。
品味可以是對人類文化的極致精粹部分有高度的涵養,表現在對它的瞭解與體行上。而名牌是奢侈文化的極致,也算是品味的一部份,但並非全部。不是單靠買進與使用名牌就是有品味。食衣住行的深層,風俗、人文、藝術、音樂方面的事物是更大個範疇,人類的文化博大精深,為何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前首富鍋董,除了事業與緋聞外,從來只有新聞報導他穿Armani等,除此之外似乎沒別的了?我猜他的品味應該不會比我老闆高明多少。年前翻過一本書叫窮的有品味,我想窮而無品味理所當然,不足為恥,富而無品味才可笑。很可惜的是,大部分的人一有錢寧願透過花錢的方式買進身上的名牌、房子、車子有形的追求膚淺品味,卻不願透過深入瞭解學習來充實無形部分的品味。多數人寧願向鍋董看齊,何不向多學學許文龍先生,或許不須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但至少對文藝可以花點心思。許是花錢最容易做到,但也最為膚淺,一旦少了這些外在東西就成為最粗鄙的野夫。就像我一位N同事(註),儘管負債累累也要花個萬元買進Dunhill皮件,宣稱堅持要有品味,卻一天到晚只想找我看好萊塢的商業片,我不太清楚他追求的是什麼品味。
我不能否定一些人在事業或財富方面的成就,但那樣的品味搭不上社會地位。再看看許多名模名媛們,個個穿金戴銀,但開口閉口只有身上名牌衣飾,除了對名牌有品味之外,褪去光鮮華麗之後,內容所剩無幾。有幾人像Janet一樣瞭解台灣各地風俗文化,還拉得一首好琴?
不知道是不是台灣已經被速成的文化所支配,抑或文化的發展尚有的空間,品味這事兒對於大多數人仍相當遙遠。事實上,經濟條件絕對不是關鍵,而是你的認知與觀念,是否可以忍受自己沒有文化,卻無法忍受沒有名牌?至少在經濟上有能力之後,你可以選擇要成為什麼品味的人。
註:N先生貧窮;住處租賃;架一部Getz;身上堅持名牌;著Levis、Nike;配件Porter包、Dunhill皮夾。名言是堅持走有品味路線;擁有SEIKO等。
Elizabath
2008-06-12 22:11:03
taste for culture
電影新版要上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