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9 10:57:42詠梅

失職的警員

疏忽..疏忽…該再教育

距離家人被騙已經11天了,大姑打來問說,郵局方面至今都沒收到警方行文,如無公文依規定郵局需24小時就得解開警示戶,請我去問一下報案的派出所,因為郵局方面主管曾多次詢問派出所,都沒人給個答覆,其間我也打過好幾次電話,都說受理警員休假無法告知。

我問接電話的值班員警說,我該如何知道警方目前辦到哪裡,我如何去要警方公文給郵局作警示帳戶,這好像有點本末倒置,怎會是我這個報案人家屬,去幫郵局跟警方催討公文呢?

如果不是剛好大姑是在郵局上班,我拿著三聯單正本請她幫忙,這中間11天了,警方都沒通告金融單位,沒凍結歹徒帳戶作警示戶,這11天不知還有多少像家人這樣方式受騙上當的可憐人呢?

大姑說…那打給165詐騙專線問吧,請他們165專線刑警查看看吧,我又將報案三聯單傳去165,請台北那邊幫忙查一下,後來165的警官也打電話來台中這邊的派出所,得到的答案也是會讓165刑警聽了覺得有瑕疵的回答,還給了我一個投訴專線0800-018-111。

後來我問派出所,你們下一個窗口是誰辦案呢,我自己去要公文給郵局好了,派出所員警給我一個台中偵查隊的電話,我自己打去詢問請偵查隊,他們查11天前的紀錄值班人員,才知當天派出所受理的員警對業務,好像不是那麼熟悉辦案流程,並未於第一時間通報金融單位作警示戶,並發函給相關單位。

每一顆小螺絲釘,其實都很重要不是嗎,今天不管你是站仔哪個崗位上,做好份內的工作不是必然的嗎?

今天我寫這篇文章,其實沒有要害那位受理我家人案子警員的意思,只是覺得好像我們的警政人員該再教育,自己的業務一定要滾瓜亂熟,而不是事情發生了,我們倒查回去時才發現自己沒做好,如果今天我家人匯的不是郵局帳戶,而是其他行庫,我也沒機會請人幫忙先做警示戶,又會有人多少人受騙匯款,到時傷害已經造成了,那個責任要由誰來負責呢?

想想真是可憐,家人在合庫匯款時遇到的冷漠櫃員,而沒遇到像郵局那麼熱心臨櫃人員的貴人,這社會如果多一份關懷就少一件被騙案件,報個案後續還遇到對標準作業程式不熟悉的員警。

坦白講,這詐騙集團的標準作業程式,還真是高明,值得警方借鏡學習再教育。


~詠梅~
200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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