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16:50:41小噗
不依規定讓車...死亡車禍肇因之首
內政部警政署公布「不依規定讓車」已取代「酒醉駕車」,成為死亡車禍原因之首,去年發生258件,奪走260條人命,更造成8萬多人受傷;學者指出,國人搭捷運會禮讓,騎車開車卻不懂禮讓,造成極大事故傷亡,簡直是「國恥」。
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指出,警政署統計近3年造成人員死亡事故原因,2012年前三名分別是「酒醉駕車」、「不依規定讓車」和「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但前年和去年,不依規定讓車都擠下酒醉駕車,成為死亡事故之首,而且件數從前年240件,攀升至去年258件。
去年未依規定讓車,造成260人喪命,造成人員受傷事故則有63507件,傷者多達86765人,顯示民眾未落實「路權」觀念;方仰寧說,這類事故的狀況多是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等。
方仰寧指出,不依規定讓車的車禍地點常發生在十字路口,尤其是在無號誌的路口,都市人口密集,巷弄較多的地點事故發生機率亦高;若發生車禍,會以幹支線、車道數和車行方向做為責任歸屬的標準,駕駛若違規,將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汽機車駕駛人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他發現不少大學生騎車過路口根本不減速,拿性命開玩笑,台灣人搭公車、捷運都會排隊禮讓,但騎車或開車卻不懂禮讓,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簡直是「國恥」。他建議政府和學校應該加強宣導路權優先觀念,才能減少事故發生率;方仰寧表示,交通部道安會已加強宣導,警方也會加強取締。
文章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322000279-2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