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30 07:57:12 Joshuachang

宗教自由暨教義與國家法制之規範論壇報導陳明召會真理,維護主的權益

教自由暨教義與國家法制之規範論壇報導

陳明召會真理,維護主的權益

行政院內政部研議『宗教團體法』多年,去年已在立法院一讀通過。 該法所鋪設的科層管理架構,將有礙關於召會真理的實行。 因此在身體的交通中,台北市召會舉行『 宗教自由暨教義與國家法制之規範』論壇, 希望藉法學的學術性論壇,使立法者正視此法之缺失, 導正立法方向,維護主在地上的權益,守住召會的立場。 

藉著聖徒的禱告代求及弟兄們積極的豫備, 這個由三位大法官擔任主持人,國內宗教憲法學者擔任引言人, 召會弟兄們擔任與談人的論壇終於成形。

論壇於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大法律學院的國際會議廳舉行。 內政部民政司黃司長親自與會,弟兄姊妹也踴躍參加, 現場座無虛席,盛況空前。

第一場主題為『宗教立法正當性之商榷』。 按照聖經中所陳明關於召會之真理, 針對該草案中強化宗教組織科層化題出質疑。組織科層化的強化, 將會侵犯關於『召會』的信仰核心價值。 銘傳大學法學院院長進一步說明屬地法律和屬天信仰的界線。

第二場主題為『行政管理與宗教信仰之分際』, 探討憲法對宗教團體應有的保障, 以及行政管理與宗教團體之間應有的分際。與會學者建議, 新法部分條文內容似已逾越行政管理應有的中立分際, 故不建議倉促制定宗教團體法,以避免行政管理的權力, 有過度伸入宗教團體內部的機會。

第三場的主題為『宗教立法之基本原則』, 主要論到在狹義的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原則下,如何透過宗教立法, 以落實宗教自由,使民間與政府單位有所遵循。第四場為綜合座談, 係以逐章研討之方式, 由與會者對該法案相關規定之妥適性題出見解。末了, 由國內法界權威,前大法官王教授作結論, 該法案仍需進一步研究討論,使宗教立法能更臻完善。

論壇在主的祝福中圓滿結束, 內政部與會官員對論壇的論述層次之高,頗為肯定。 我們的立場與主張,不僅表達得非常清楚, 也取得法律學術界及主管機關的認可,彼此開啟友善的對話空間。 願主祝福我們,使真理的實行毫無阻礙。(廖楊秀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