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 一
綱 目 (週一、週二)
壹 以神為我們的住處,我們永遠的居所,乃是對神最高、 最完滿的經歷—詩九十1:
一 詩篇三十六篇八節說到喫神殿裏的肥甘,並喝神樂河的水, 指明我們能藉著喫喝主經歷祂—參約六48~58,63,七37, 林前十3~4,十二13。
二 按照賜律法者和詩篇九十篇的著者摩西所說, 我們也可以住在永遠的三一神我們的主裏面—1節,九一9, 申三三27,參約十五4,約壹四15~16,啟二一22。
三 住在神裏面乃是在神裏面過生活,(西二6,三3,約壹四16,) 以祂作我們的一切;這比喫喝祂更深。
四 詩篇卷四(第九十至一百零六篇)揭示聖民在與基督的聯合裏, 對神更深的經歷,並揭示神恢復祂對於地的主權與權利:
1 這指明我們住在神裏面的經歷,乃是為基督來得地為業鋪路, 使神得以恢復祂對於地的主權(所有權)與權利。
2 沒有聖民對神更深的經歷,神就無法恢復這主權與權利。
經 文
詩九十1 『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
17 『願主我們神的恩惠,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 歸於我們身上;我們手所作的工,願你堅立。』
約十五4 『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樹上, 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住在我裏面,也是這樣。』
晨興餧養
我們要來看詩篇九十至九十二篇。我們讀這些詩篇時, 需要尋求其中關於對神更深的經歷,以及與基督聯合的啟示。… 九十篇開頭說到神是我們的居所。…毫無疑問, 聖經是惟一說到神能作我們居所的書。 詩篇四十二篇一節說到切慕神,如鹿切慕溪水。在傳揚福音時, 我們也許告訴人,他們能喝、喫、並吸入主耶穌,但你曾否題到, 他們能住在主裏面?住在主裏面比喝祂更深。 我們許多人進入召會生活以後,都能見證喝、喫、並吸入基督, 但你曾有住在基督裏的思想麼?(詩篇生命讀經, 四八七至四八八頁。)
信息選讀
詩篇不是關於善惡的書,…〔乃是〕關於喝基督、喫基督、 吸入基督、並住在基督裏的書。基督是活水,解我們的乾渴。 在三十六篇,神樂河的水是給我們喝的, 神殿裏的肥甘是給我們喫的。我們能喝、喫、並吸入主。 如今在九十篇我們看見,我們也能住在主裏面。
九十篇是摩西寫的,他是頒賜律法同一切律例和典章的人。在一節, 這位年邁的律法頒賜者宣告,神世世代代是我們的居所。 然後在二節他繼續說,『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 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這是新的思想,全然是前所未有的事。 你曾想過神是我們的居所麼?
從我年輕時, 我就受聖經教師教導關於約翰十五章所題的住在基督裏。… 那時我領會『住』的意思是居留或停留,不是居住。但至終我學知『 住』字原文的意思不僅僅是停留,也是居住。住在基督裏, 就是居住在祂裏面,不僅是停留或居留而已。我們住在我們家裏, 就在那裏過生活。…不僅如此,我們的房子指明我們是怎樣的人。
照著摩西在詩篇九十篇一節的話,我們的家,我們的居所, 乃是我們的主—三一神。…當我們經歷三一神到以祂為居所的地步, 我們對神就有更深的經歷。(詩篇生命讀經,四八八至四八九頁。)
九十篇開始於主作我們的居所,結束於主的恩惠。 這的確不是律法的教導。九十篇告訴我們,永遠的神是我們的住處, 我們可以在神裏面找著永遠的家。在祂看來,千年如剛過的昨日, 又如夜間的一更—不過兩、三小時。(4。) 這樣一位神是我們的居所。我們可以住在祂裏面; 我們可以住在祂的遮蔽之下,這樣,祂的恩惠就要歸於我們身上。 這不是遵守律法的問題,乃是以神作我們居所的問題。 這就是穿上永遠的神,作我們的恩惠。
〔十七節說,〕『願主我們神的恩惠,歸於我們身上; 願你堅立我們手所作的工,歸於我們身上。』 我們若在這樣的地位上,我們就是真正為神作工的人, 並且祂的手要堅立我們所作的工。這不是遵守十誡, 乃是住在神裏面,並讓祂的恩惠歸於我們身上。惟有如此, 我們纔有資格作祂的工;惟有如此,祂的手纔會堅立我們所作的工。 這就是九十篇。(詩篇中所啟示並豫表的基督與召會, 一九二至一九三頁。)
參讀:在靈裏與主互住的生活,第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