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1 11:03:26蘋果樹下的橘子
新健康生活原則(一)
1.檢討別人前,先檢討自己。(檢討自己後,再檢討他人)
2.要求他人不以政黨立場看你我,自己就必須先做到。
(始終只有在野與執政,沒有藍綠,因此所有討論只是為了凝聚在野,而非鞏固執政伺機再起)
3.有話要說,有事要講,有意見要溝通。 方式則以尊重對方之發言、生命跟人權為前提。
4.不因政黨理念或立場而”發動攻擊”其他不同於自己意見的同胞。
5.憲法明定,人民有言論自由,「我可以不贊同你的意見看法,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因此參與討論政治及公共環境等議題,是基本權利,只要非人身攻擊或毀謗,沒有任何人能夠用任何形式予以剝奪或妨礙。
6.人有生存、發言、選擇等之自由。人權自由貴於相互尊重其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之自由為原則。
7.以同理心理解他人,但不作踐自己,更不站在錯誤或腐敗的那頭。
8.大是大非對錯,勿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