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7 01:48:00mosey

忙。?

我遺忘了這裡整整四個月。
也許是因為有太多地方可以任我寫字,
也許是因為不停地忙。

現在想想,我真的有那麼多事好忙嗎?
忙著做網頁,社團,作業,case。
忙著上課,25學分,課多到連星期六日也有。
忙著學新的東西,自己要的和老闆要的。

這樣好像就沒了,對,沒了。
但是這些並不是遺忘的好理由。

喜愛的事物為何會成為「曾經」?是因為遺忘而使得熱情減退。
不能忘不能忘,要把寫作的熱情謹記在心,
就像我從未忘記那個炎夏,在小小的教室,不太穩的課桌椅上,
有個伏案振筆,白衣黑裙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