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30 18:00:40惠友品德管委會

惠友品德地下室會館使用規則

惠友品德地下室會館使用規則

                                                    第三屆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

一、   使用目的 

   主要是為服務本社區民眾,增進情感交流,舉辦會議、研習、聚會、
  
休閒運動……等使用。

二、    服務對象

   主要為本社區的芳鄰,非本社區民眾一律拒絕。若社區芳鄰帶親朋好友使用時,需由本社區住戶登記,兒童最好有成人陪同,安全自負。

三、   使用規則須知

1.本會館的使用依使用人申請日期之先後安排使用順序。

2.請愛惜使用公共設備,使用後應歸位,會館內之各項設備禁止攜出使用。各項設備如因不當使用損壞,需負維修賠償之責。若於使用前即已產生瑕疵或損壞者,借用單位應即告知警衛並登記。

3.如需公開播放自行準備之視聽資料,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違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4.禁止大聲喧嘩,不能干擾鄰居之作息及安寧

5.離館時,應帶走私人物品。會館得不定時清除非管委會之物品。

6.禁止吸菸,禁止攜帶具危險性、汙染性等物品,禁止從事違法行為或違反本會館使用規則須知。

7.冷氣機設備非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四、   借用流程

   1.使用會館,請於警衛室登記。
     (
若擔心未能如期使用,可事先登記預約。)

   2.會館之公共設備,使用後應歸位。並且不得擅自開啟機電設備(照明除外)

   3.使用後請確認冷氣、照明及它項設備電源之關閉。

   4.使用人員應負責會後清潔工作,確實清除垃圾。

   5.離開會館請登記離開。

五、   租借費用 會館所收取之費用全數納入管委會之管理基金統籌運用。

   1.若有使用冷氣設備,管委會須收取部份費用以補貼電費(每半小時80元)

   2.若欲長期租用會館者,請先向管委會申請審核。

六、   附則

   1.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2.本規則經管委會會議通過,並公佈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