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4 04:39:37賀▂︴

【引用】新菸害防治法98年上路

【引用於Yahoo!奇摩新聞】

新菸害防治法98年上路後,癮君子不止在室內公共空間要克制菸癮,想到室外一吐為快抽根菸,也要注意抽菸地點限制,國健局表示,包括特定的人潮聚集戶外場所,包括公園、遊樂場等,依法規定,除了特定吸菸區外,不得抽著菸趴趴走,否則經取締,將被罰兩千到一萬元。(徐韻翔報導)


儘管新菸害防治法,對於職場、餐廳與室內公共場所有禁菸相關規定,但老菸槍菸癮抵不住,跑到室外吞雲吐霧,還是讓身在附近不抽菸的民眾,深受其害。


室外吸菸場所到底有沒有法可管?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表示,依據菸害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未來特定有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例如公園、小朋友聚集的遊樂場等室外空間,將除了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往後這類明文指出的公共場所,一定要設置特定吸菸區,也就是癮君子們,不能夠再拿著菸到處趴趴走。


如果違規抽菸,怎麼罰?游伯村說,現行規定在不得吸菸場所吸菸,勸阻無效才會開罰兩千到五千元,依據新法規定,在非吸菸場所違規吸菸,只要一經執法人員取締,必須被處以兩千到一萬元的罰鍰,也就是罰鍰提高、規定變嚴格,希望老菸槍能夠遵守規定,讓不吸菸者免除菸害,所有菸害防治法新規定,都會在98年的1月11號正式上路實施。


游伯村指出,菸害防治法是由地方衛生局執法取締,各縣市執法人員由十幾位到二、三十位的編制都有,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民眾自律,衛生署也將持續與環保署持續商議室外公共場所規範的相關對策。




真害!
我們這些菸槍們的空間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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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nge Day~柳丁原汁 2007-11-07 09:01:36

抽菸的人..有時候真的不懂不吸煙的人的難受
賀叔叔別太激動!!!!

版主回應
....
我們也不是生下來就會抽菸的吧...
2007-11-07 11:09:46
賀▂︴ 2007-11-06 07:49:08

每個人都有人權
要顧到不吸菸者的權利,卻要枉顧其他吸菸者的權利與空間
反正社會就是這樣子
說抽菸不好,就搞個全面禁煙
然後每天繼續在廟堂之上攪著一坨又一坨各式各樣的屎尿
於是富人的薪水是時薪880一天工作時數少
窮人時薪80元忙到爆掉失眠憂鬱
這社會沒有失去平衡
因為有人越閒越輕鬆,就會有人越忙越沉重
有人補位就好,愚蠢腦袋裝著廢渣的人們繼續何不食肉糜
在廟堂背後造下酒池肉林了吧!
才會挖鼻孔,才會把大車看成小車,或者大車的定義要45人坐遊覽車才叫大車!
社會沒有病,社會沒有失衡,社會一切都是正常的
因為一切公平定律,有人越富,就有人越窮,有人越閒,就有人越忙。
其實,有沒有人在路上抽菸
已經不重要了....

迷路〃Angel 2007-11-02 19:20:13

是阿,偶爾我也會這樣看著那煙霧繚繞在指尖

偶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