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0 08:04:21moon1241
新光人壽-員工怒訴—1
新光-重和通-賴美燕主管,
利用增進來的新員工[業務人員],
利用升職等話術,
使要保人簽下金額高達49萬元,
寫下4份得意理財投資型保單,
在完全未受其投資證照課訓練,
用其兒-[王敦正]的牌照招攬,
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職場詐騙。
全部的錢都放進壽險前置費用被扣80趴,
投資為零;
跟公司對外澄清說法不一:
{保險公司僅收取少許營業附加費用,
保戶所繳交之保費大部份交由基金公司投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