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0 08:04:21moon1241

新光人壽-員工怒訴—1

新光-重和通-賴美燕主管, 利用增進來的新員工[業務人員], 利用升職等話術, 使要保人簽下金額高達49萬元, 寫下4份得意理財投資型保單, 在完全未受其投資證照課訓練, 用其兒-[王敦正]的牌照招攬, 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職場詐騙。 全部的錢都放進壽險前置費用被扣80趴, 投資為零; 跟公司對外澄清說法不一: {保險公司僅收取少許營業附加費用, 保戶所繳交之保費大部份交由基金公司投資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