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9 23:02:41moon1241

新光人壽(重和通訊處)~◆分紅保單【富貴長紅】爭議爆料

引人錯誤之宣傳
這是公司教育宣傳話術文宣
1:穩賺不賠→滿期虧本
(此份保單無論放多久,領錢唯一方式→解約)
(滿期後:解約金額表+所有繳費期間內紅利❜
EX:   23880元*10年=238800元
簽十年期保單-滿期解約金$202480元
加上所有這份保單給的紅利$15000元左右
202480+15000=217480元-繳費期滿只剩這些錢
向新光人壽申訴: 想本金領回,就把紅利收回。
試問這不是分紅保單?  都乖乖繳滿了10年耶!
238800-202480=36320元←虧本耶!

堅持與您分享70趴以上的利潤→
(別虧本就不錯了,還堅持分享哩)
 
上有-投資分紅,下有-保證收益
保本*保息*分紅*保障*節稅←理財工具 
 
□這不是年金險,居然主管的話術寫出能[每年還本],
做為退休規劃,真敢寫啊!
滿期連本金都拿不回,還每一年還本咧~
每年都拿解約的約定書給你簽才有錢領。
□還寫可做旅行、購屋計劃[複利增值、紅利高]
睜眼說瞎話,滿期都會虧本了,還敢說保障。
□[錢愈來愈多]錢不要愈來愈少就偷笑了。
□適合高齡退休,零存整付[逐年提領]
專挑年紀大的有錢人下手,腦子不清楚,才好騙。
逐年給你簽解約約定書,否則,哪來的錢?
□[紅利多]滿期後,即無紅利與保單條款22條一項不符。
□賴主管還拿銀行定存做比較→
存銀行10年也不會虧本,哪門子紅利保單。
保戶急需用錢就收4趴利息,
滿期後無任何紅利,是否涉嫌挪用保戶資金,
而不必付任何利息!   公平?

本人於94年曾任職於新光人壽-三重區-重和通訊處的業務員
以上所敘述之實情有單位主管-賴美燕 女士    
親手撰寫之手稿影本 ,皆為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