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8 18:18:00Montblanc
二十一年了,繼續走著的我和他-抱歉
很對不起,每天早上都要惹你不高興,不是我不起來,而是想到要進公司心裡便有著百般的不願意。
記得你問過我,為何不就這樣提出離職,走人算了。
我回答:
「走與不走,我都有難處。」
你說再給自己一次機會,但,真的還有機會嗎?這一點我真的沒把握。
看著每一個機會都被數十人搶著,企業用二天後顯示打開履歷表的方式敷衍求職者,能不讓人寒心嗎?你知道嗎?我的履歷表已經丟到高雄屏東了,卻仍石沉大海,我沒有勇氣先放手再等待工作機會。
有時我會打開後台看看檯面上有哪些人在找工作,一票國外的碩士學位,我沒法和他們競爭,雖然我很清楚那些city uni.申請起來很簡單,英國更只要一年就可以拿到,更甚者是在台灣拿國外學校的碩士學位,但大部份的人只看得見表面,看不見一個有經驗的人力資源工作者的效率和能力。
而我,舌頭長不出蓮花,馬也不讓我拍他們的屁股,我更講不出:
「老闆到歐洲玩,我好想他。」
這種讓人反胃的話。
我也沒有和老闆有數十年的革命情感,也不跟他搏感情。了解我的人會知道我替公司著想,也替員工著想,就是沒替自己想;但大部份的人都不願去了解一個人每天最後一個下班鎖門,忙的是什麼?只看見我不聽話去做他想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我沒辦法昧著良心去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情。
我很想離開這裡,你不會知道這心態有多強烈;但我能斷然離開嗎?我能放著我們的生活於不顧,這麼自私的待在家裡?
於是我一直犯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自尊心一直被壓抑的,能力也不願意展開,我很害怕,這工作會變成只是一份工作。而我,只是為一份薪水而工作的人,就像在這家公司待了幾十年的那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