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9 19:04:39Montblanc

十八年了,繼續走著的我和他-呼嚕呼嚕,跟你借肖相權用

2004年03月08日開始這個部落格,快五年了,從和他十三年走到十八年。寫的不是工作,就是生活,而這二項,重心都是老伴。

很多人寫部落格,都會貼上格主本人的照片,也許這個部落格較特別些,照片都是用蝶、蜻蜓、鳥、花和風景等我或他拍的照片取代。雖然我們沒有上相的明星臉,可不代表這二個人就醜得見不得人。

而更多更多的疑問,出現在觀看( 或該說是關心 )這個部落格的網友們,格主當然是個活生生的人,貓咪或狗狗應該不會寫部落格。

那,呼嚕呼嚕、毛帥、毛怪、毛臭臭呢?這個人到底存不存在?除了幾次跟他在格中無聲的吵吵鬧鬧之外,呼嚕呼嚕就只會盯著部落格看,看我是不是在寫他的壞話。

可說穿了,呼嚕呼嚕到底存不存在,那些對話是不是格主在自問自答?

我們很低調,真的是異常的低調。

我是不喜歡拍照的,不是怕怎樣或防些什麼的,就只是跟站在人群前面說話一樣,會害羞得臉僵且手腳不知該擺哪。我沒問過老伴愛不愛被人拍,我的照相技術也很難拍出他的魅力所在。

要合照,那就更難了,我們不像陳X希或林X玲般的愛自拍出名,也不會在出遊時,找無辜的路人甲幫忙拍,記憶所及,好像只有在普吉島划小船被當地小販強迫拍照好買相片,以及去年一起到北海道,在飯店很傻的用數位單眼相機,拍了二張併肩的糊的大頭自拍照。

時下網路人常說的,「沒圖沒真相」。於是我想把那張在飯店合拍的,把鼻子以下的部份修掉,放個沒人認得出來的照片,以示真相的存在。

會這樣修,大部份是因為老伴桃李滿天下,我在職場上也認識過不少同事,不想因為一時衝動,變成別人茶餘飯後的八卦題材。

當然,要用到老伴的肖相權,還是得經過他的同意,也許,借用網友的民意,他會很不情願答應我這小小的請求。

如果要到老伴的肖相權,鼻子以上的合照會放在這篇文上,想要得到真相的朋友,請聲援我。

很選舉的語言,安捏厚唔厚?
M&M 2009-02-23 19:54:54

厚~
你們這群用下半身思考的傢伙~
(版主..我知道你不好破壞你的氣質)
不過~毛帥早已是我內心崇拜的對象
如果能選擇的話
我希望能有鼻下到腰的半身照
(男人最性感的部位是下巴啦!)

算我隨便說說的啦~
熊大..Phil..不要打我~~~(緊痠)

熊老大 2009-02-20 10:12:41

厚!! 毛帥凍選!!
當然要看毛帥啦!!! (推~)
不露臉~漏個毛也好呀~!! 嘿嘿~

ㄛ..版大~當然也要看嚕~

(潛水很久的我突然浮起來看照片了~:p)

julia 2009-02-19 22:03:27

沒圖沒真相啊!
想看傳說中的毛帥真的帥到格主情敵三不五時出現
也想看看格主的高貴氣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