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27 10:12:15洪小猴

That reminds

一個人在房間裡的時候。

大聲聽很久以前的綠洲,找回單純的勇氣,說服自己,這樣往前走下去,沒有問題的。

用畢業紀念冊裡邊的文案提醒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能忘記你的驕傲。無論如何,都不能放棄你的信念。無論往哪裡去,都不要忘記從哪裡來。

想起郭老說,沒有關係的,你們也都是在求一個生存,this is only a job。
但想起郭老更久以前是說,你曾經對那些不合理fighting過嗎,如果沒有,請不要理直氣壯地你做不到所以要接受惡質的現狀。
於是知道,郭老只是在多年後,安慰屈服於現實的你。

Cigarette,alcohol。We can laugh。We can dance。
It reminds me。第一次去的叫春,和第一次看到的1976。
叫春變成可笑的春吶。
象徵青春與狂歡的香煙與酒精,如今成了試圖用來解憂鬱解壓力的寄託。
身旁的伴侶,從那個一再互勉「絕對不要變成我們最討厭的那種人」的搖滾男孩,變成那個就是「我們最討厭的那種人」的拜金男人。
我心愛的人和搖滾樂隊都不見了。

用豪華的生活配件,堆砌自己活得很好的錯覺。
但是睡在昂貴大床半夜失眠的時候,猛地想起自己在大二視覺傳達課程的期末報告中,嚴詞批評90年代以後的搖滾樂走偶像路線,用行銷將alternative包裝成為銷售商品。我說,青少年購買搖滾樂西低,只不過想證明自己很酷。
才發現。咦,那不會就是今天的我吧。
用搖滾樂和書籍,假裝自己的靈魂還在。

我知道這樣想太為難自己,
但我搞不懂怎麼會活成今天這個樣子。

如果不是強悍的企劃前輩。
如果不是懂事的長女。
如果不是偽搖滾少女。
我還是什麼或你們還愛不愛我的問題,沒有解答。

無法統合那些衝突。

整個失去了方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