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22)日表示,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本金可申請展延,每戶最高600萬元,銀行基於協助客戶立場,也可提供更彈性及優惠條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上次推出這項政策時,共有266件申請案,申請金額7.5億元。
面對歐債危機的外在情勢變化,以及國內產業結構轉型與調整所面臨的課題,行政院成立「經濟景氣因應策略小組」,並通過「經濟景氣因應方案」。
其中「穩定金融」部分,提出適時協調銀行公會辦理「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房貸本金緩繳及展延還款期限」措施。
邱淑貞表示,為落實這項政策,金管會已協調銀行公會通過這項措施,並知會各金融機構辦理。
點包括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客戶如本人或配偶,發生非自願性失業,導致還款困難者,經申請,可協商貸款本金緩繳及展延還款事宜。
每戶以房貸最高600萬元為限,本金緩繳期限最少半年,最長兩年,原契約約定的貸款期限配合緩繳期限往後延長(最長不得超過30年),本金緩繳期間內仍應依原契約約定繳息。
各銀行基於協助客戶立場,也可以提供更具彈性及優惠的條件。
金管會表示,透過銀行公會會員的自律規範,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提供自用住宅購屋貸款本金緩繳及展延還款期限的協助措施,應可有效協助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渡過困境。
金管會將持續督促銀行公會及各銀行落實辦理這項協助措施,並密切觀察其執行成效。【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