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3 03:33:58娜娜

情人節禮物

  今年的情人節禮物,是一條vivienne westwood 的頸鏈。不過不是我情人送的,是我自己送給自己的。

  為什麼是自己送給自己呢?呃,並不是因為我沒有情人,全因我的情人不喜歡送禮物,也不喜歡為特別日子而慶祝。可是,任何稍為了解女人心的人都該知道,哪有女人會不喜歡收禮物呢?哪有女人會不喜歡在生日時有一個浪漫的驚喜呢?哪個女人會不重視拍拖的週年紀念呢?全因一種渴望被人重視、寵愛的感覺。當我對此事表示不滿的時候,男友便再三的強調:過往送我的東西,全都不是在節日的當天送的。其實我心裡想:寧願你平日不送,只在節日送好了。

  那麼,我能有什麼辦法呢?沒辦法,我已經不想再以哭來表達不滿了,我討厭把眼淚當作武器,也不希望別人以為我是這樣。儘管我是個眼淺的人。唯有希望,有那麼三五七年,八九十年之後,我會慢慢習慣了吧。

  好,就安慰自己說,沒關係,莫文蔚那個廣告也說:「love yourself, buy it yourself」,喜歡的,便自己買給自己吧!口是這麼說,始終,也是不開心的。

  其實渴望擁有westwood的鏈已經很久了,不過一直捨不得買,也不捨得要男友送。直到這次,便算是給自己一個藉口,賭氣的買了。對,是賭氣,就像一些沒有男友的女生,自己買花送到辦公室給自己那樣。但諷刺的是,我是有男朋友的。
  原先買的,是上圖那款珠鏈。本來我沒有想過要珠鏈的,因為覺得跟自己一向的衣著風格不很配。我很少作非常女性化的打扮,總不成穿球鞋戴珠鏈吧!不過售貨員告訴我,這款較別的款式便宜一點,便留意起來。拿上手看,這珠鏈其實是很漂亮的,於是便買了。

  由於時近春節,於是在年初二年初三拜年時戴了兩天,倒也合適。不過,後來左思右想,覺得能夠穿的場合實在很少。而且又擔心那些仿珠在戴久了以後會變色和「甩皮」。(其實我這人也蠻有遠慮的哦~)雖然店裡說有一年保養,但只說水晶掉了可以補,卻沒提珠珠的事。於是,便決定拿去換別的款式。
  最後,加了點錢,換了這個款式。因為覺得這款比較容易配襯衣服,穿普通的tee也能戴。不過,其實心裡還是覺得珠鏈是很漂亮的。說到底,女生心裡面嘛,總是想裝裝公主的。

  嗚……寫這篇文,其實不是想炫耀自己買了名牌,而是覺得,自己買了禮物給自己,還是很不開心。最不開心的是,別人問我「情人節你男朋友送了什麼給你?」我承認,我是個塵世中的凡人、俗人,會因為沒有禮物而不開心。

  是否以後每年的情人節、週年紀念日、生日都要這麼不開心一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