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8 12:04:21大雨
拈花惹草
2005/11/8
公司大廳的盆花長期委由「花采」花店設計
花采是由一對氣質出眾且極為年輕的夫婦所經營
第一次與老闆娘見面時我就被她的美麗氣質所吸引
二年來在我有意的傳達善意下,老闆娘與我成了好友
由老闆娘口中得知老闆原本也在園區上班
後因工作壓力過大導致身心狀況變差所以離職自行創業
我覺得電子產業與花店是分處天南與地北的二件事
但就有人硬是這樣走,而且走出很好的風格與評價
每每看到花采夫妻一起載花送花的高雅氣度與親切舉止
就覺得他們夫妻倆的歷程幾可搬到螢幕上去演出了
或許是因我每回碰上總要讚美一下老闆或老闆娘
老闆娘常會給我帶來鮮花,每星期至少一朵,偶爾是一束
這讓我的辦公桌從沒少過鮮花,而且還是免費的
但,上個月開始,公共事務部悄悄換了合作的花店
我開始沒機會碰上花采夫婦,也沒了每星期的鮮花
上星期五,在忍了一個月沒花的日子後,忍不住開砲抱怨
我向公共事務部反應花采對我有附加價值,但現在卻全沒了
結果,沒想到,公共事務部立刻承諾要要求新花店比照辦理
於是,昨天,星期一的早晨,我真的收到了美美的紅花與綠葉
我其實知道公共事務部會換掉花采是有其多面考量的
我也知道我提出的抱怨對新花店來說一點都不合理
我甚至懷疑有人會在我背後說我是愛佔小便宜且狐假虎威的人
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我的花根本都被算在公司的帳上了
但,我就愛拈花惹草,不行嗎?佔點便宜又不是犯罪
怎樣?看不過去嗎?套句流行話:「那你來咬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