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4 19:32:33tacocity

驛站


年輕時,我每兩年就會換工作一次,我總是會很誠實的告
訴主管:「我想換個不同領域的工作,重新學習、重新挑
戰自己,離開公司絕不是另有高就。」

每次我都自我推薦到五、六百人以上的大公司,然後從最
基層開始學起,不計較薪水,很認真、也很賣力。只在意
我學到什麼了沒有,我能為公司做些什麼?

就這樣,兩年不到我的職務、薪水都很不錯時,我就又會
帶著主管與同事們的滿滿祝福離開了。我不是好員工,但
老闆、同事卻都記得我這個人,因為我絕對是他們的好伙
伴、親密戰友。

我會參機社團,但幾乎不會加入社團。總覺得人與人相處
久了,情會變濃,而情到濃時,便會割捨不掉,便會走不
開。

總與人保持淡淡的,我不想讓人為我牽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