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1 16:01:30薩伊的夏天

【吃講茶】朋友之間是責任的均等還是權益的互惠?

這幾次與大家一同「郊遊」下來,除了聯絡彼此之間的感情,也藉由這樣的互動拓展了人際脈落,是以喜憂參半。喜,人生的觸角多了一個可歇憩的風港;憂,風港未必能避風。

團隊,之所謂Team...我的認知裡應該是一群人為了某種目的(小則工作,大則人生)的竟現與完成而共同實踐的過程。團隊不應該只是數人頭的遊戲,團隊更應該區分的是責任的分派與權益的互惠。

這一次的墾丁之旅,感觸頗深,其實我大可以放在心裡,反正不過是人生過客,大家呼呼巄巄也就算了。但是我選擇發聲,是因為我還在意大家,或是說,我還想跟大家溝通所謂團體的認知。

今天中午,小六拿了1500給我,跟我說此番退費1人750,因為我是2人同行,所以退個1500給我,當下,我是很不高興的。遲疑了一下,我還是選擇收下,原本我的意思是,我就不收,藉以表達我心中認為的不平等,憑什麼我該拿這1500呢?

小六跟阿祥給我的解釋說,原本我們出去玩都是這樣的算法,不會計較這麼多,如果我要看明細的話,可以自己找威縉要。
阿祥這時候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你跟小閉都沒怎麼玩到...」
我心裡面的想法跟阿祥是很接近的...但是我通常對錢是不太計較。

小六的說法,讓我想到幾件事情

1.原本我們出去玩都是這樣的算法→意思是說,我是新來的,所以要按照大家的玩法,就是這樣的遊戲規則,沒有其他的做法
引申出來的含意是說,要不要參加是你自己的事情,願者上勾...
2.不會計較這麼多→意思是說,你太計較了,又不是什麼大錢...
引申出來的含意是說,我們都無所謂了,你說啥咧?
這讓我想到一個故事,A先生與B小姐一同出遊,A先生見色起淫,姦了B小姐然後跟B說,我們這麼好,別計較了...A卻不知道,其實,A只要說清楚,B是願意跟A來一發的...二發都無所謂...

3.如果我要看明細的話,可以自己找威縉要→意思是說,威縉是掌櫃的,他掌握所有的決定引申出來的含意是說,我們都以威縉為依歸,習慣了,沒有什麼不對的。

但是我知道,一旦我真的要明細,就是不信任某個人,或是不信任這整個團體,甚或被討厭,被排擠,所以最好是繼續「鄉愿」。

大家可以想一想這些問題,然後反駁我,我希望各位能用力的、合理的質疑我...or訐橋我..

再回到我在意的問題點上...

1.團體之間的權利義務
2.實質公平與形式公平

這世界沒有所謂的絕對公平與正義,只有對事情的主觀價值,你覺得它有意義,需要去評斷,那就會有公不公平的事情發生,然後我們只能期待它是符合多數公平與多數正義。

【辛苦的威縉,從行前到成行,一個人忙著訂行程,訂飯店,找餐廳...只有他是最辛苦的,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別說別人,連我都不想碰。這邊我要最謝謝威縉的努力與辛苦。但是若有得罪之處,請威縉原諒!】

我們在行前都繳了5000元,一同出遊...出於美意,大家可以【一同進出】,【一同歡樂】,幸運的話,大家無論在金錢上還是旅遊品質上都可以獲得實質與形式上的公平。不幸的話,很抱歉,至少每個人都獲得了基本上金錢的公平...


問題就出在『不幸的話』...

為了讓旅遊成行,我們都繳了同樣的錢,預期都會有心理上同等的滿足,大家都是一致的...可是,旅途一啟程,我們的滿足就開始遞減,有的人對於活動給的效益不滿意,於是滿意度驟降,程度不一樣,但終究都有參加,價值公平難以量化,所以只能企圖以金錢形式的均等,解決實質上的不公平。

那對於沒參加活動的人呢?該怎樣去衡量這樣的公平價值?我繳了錢沒參加活動,卻被迫與大家均攤成本?我必須平均承擔所有的成本是在我繳5000元時,就被賦予的義務與責任?(但是我沒被告知,有點像B小姐)如果是,那我的權利在哪裡?

在給我1500這個看起來金錢上是公平的數字後,我確定我的期待又落空一次。



最後的致謝

我必須要再次感謝威縉的努力與辛苦,雖然我對他略有微詞,但是沒有他一個人獨立承擔所有的成敗,這次的旅遊不會成行,按照我上面對於權利義務與公平正義的論述,承擔成敗若是有價,那我給予威縉的評價絕對不僅止於我收到的1500,我甚或覺得先贈付威縉總費用55,000(共11人)的一成5500元,都算合理。


只是別忘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價值的評等得與付出的【大致】相符。



PS,謝謝大家對於小閉的照顧,以及對我這樣的老骨頭寬容,說真的,玩不動要怪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