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6 23:54:23莫野(李盈)

暗夜狂想-不在場證明

最近看了不少「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卡通。說起這個金田一一,我跟他的交情蠻久遠了,打從還是漫畫的時代,然後金田一出了與漫畫情節相關的小說,台灣加珈文化出了七冊,出版社早不知掛點多久了,也不知(包括日本)還有沒有其他。

動畫(卡通)是在這之後出的,甚至拍成了真人版的電視影集,一項作品能被如此廣泛化,內容自然是有其精彩之處。比起最近拍成電影的「柯南」,我始終比較喜歡金田一一,想是主角的性格吸引我吧,金田一一和美雪的純真情懷和可愛的大叔劍持警部,交織輕鬆逗趣以及不是太艱澀或太多自圓其說的推理內容,讓我死忠的支持他這麼些年。

卡通當然不是最近才播出的,只是最近讓我找到了完整的連載,堪可忍受的畫質,感謝有心人的整理,仍在陸續上傳中,大概會有機會將全部作品看完。

也因著金田一一的緣故,連帶對老是讓金田一一拿來賭名的爺爺「名偵探金田一」有了興趣,也找了些這位爺爺的推理影集來看。日本人的推理,就是有日本人的推理風格,和歐美名作(譬如福爾摩斯或是東方特快車謀殺案之類)總是不太一樣,和大大有名的美國影集CSI系列,當然更是大大的不同。不過這是題外話了。

今天的重點,是要說「不在場證明」。每當(兇殺)事件發生,辦案人員在清查嫌疑犯時,總得先問問不在場證明,藉以排除嫌疑。就因為這一點,在CSI(NY1+Miami4一連三小時)正在播出的晚上,視線來回遊走於電視和電腦之間,耳朵還得聽著隔壁夫妻(Maybe情侶)的狂爆爭吵,心裡不由得浮現相當應景的念頭,如果這裡發生了兇殺案,而自己又成了殺人嫌犯時,誰能證明自己的無辜?「你有不在場證明嗎?」沒有,當然沒有。我過著關門閉戶的生活,經常三天不出門、不下樓,案發時候,除了我能證明我一直沒有離開房間,根本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明。可是,我真的是無辜的啊!

好啦,沒事。還好台灣治安還沒美國影集或是日本動漫上那麼多。這後半輩子幾乎都住在外面的時間裡,也只有二十年前左右,在豐原公老坪的新高山莊(九二一地震時已經全毀,不復存在)時,碰到轟動一時的蕭家花園命案和石岡水壩浮屍,曾被刑警先生找上門問過一次話之外,倒也從未需要為自己提出任何的不在場證明。今晚,氛圍合適放縱思緒,就讓自己努力想像一下,如果有一天,萬一需要不在場證明時……,欸,看樣子沒事打開各種即時通,跟外面保持一定的聯繫,似乎是吾類生活的必須了。知道嗎,正在看的金田一一電腦山莊殺人事件,就是講網友初次見面的殺人案件,有嫌疑犯以人正在網上通訊,作為排除嫌疑的不在場證明呦。可是,我在線上,卻沒有與任何人通話,怎麼辦?!還是提不出不在場證明啊~ (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