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1 13:02:00MM巧克力

處女公證能討回清白?

新華網 ( 2003-05-22 08:00:19 ) 來源: 發展論壇


網民: 老桃   

  據《南方都市報》5月17日報道,一位35歲的女士,拿著一張某大醫院出具的處女膜完好的證明,來到昆明盤龍區公證處,要做處女公證,其理由是同事背後議論她,公證僅為給自己討個清白)。

  在這位女士看來,進行了處女公證,自己的處女身就得到了法律的認可,也就可以給五花八門的議論一個有力的回擊。但是採取公證的辦法來討回清白,其實是一種被動的消極應對方式,意義不大,也未必能討回清白。

  進行處女公證首先就遇到了法律上的難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公證處的業務並無處女公證這一項,“公證處只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他們的權利和義務,而處女問題是一個醫學問題,清白問題,則是一個道德問題”,顯然無從公證。

  其次,眾所周知,女性有沒有處女膜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處女膜與是否是處女,並無多少關係。因此依據處女膜是否完好來鑒定女性的貞潔是十分荒唐的。即便是公證處有公證處女這項業務,僅憑醫院開出的“處女膜完好”的證明也無從做出正確的判斷。

  第三,即便是能夠公證,也不可能一勞永逸。公證只能證明過去是貞潔的,而公證後是否繼續是處女,公證證明就無能為力。再說,總不能為堵他人之口,就把處女證明像代表證一樣別在胸前吧?或者,別人一有議論,就將證明給他看。萬一別人不相信公證證明怎麼辦?因為議論者應該是與當事人交往比較多的人,相處這麼久還不了解當事人的人品,還亂議論,就沒法保證他們一定會相信公證證明的效力,這樣一來,處女公證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第四,進行處女公證,如同35歲不結婚一樣,在眾人的眼裏是比較少見的。少見必然多怪。即便是證明瞭自己的處女身,即便是關於“作風不好”的議論沒有了,但是由公證處女這種行為衍生出新的議論、新的謠言,這位女士又該如何面對,又該採取什麼樣的手段來避免別人議論?

  結不結婚,什麼時候結婚,當然是個人的私事,別人不應干涉才對。但是公民的言論權也是受法律保障的,只要不構成誹謗罪,亂議論別人頂多受到道德的譴責。面對他人的議論,我們應保持一顆平常心,此所謂心理承受能力。正如但丁所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罷”。只要別人的議論沒對自己構成侵害,完全可以泰然處之。即便是構成傷害,也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以討回自己的尊嚴。

  “處女情結”反映的是封建男權觀,早就應該把它拋到歷史的垃圾堆裏。作為女性自己,完全可以丟下這個包袱,由別人去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