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5 09:58:53娘娘
自愛。
聽到了一些關於那人的事。一些我在心裡評定為「蠢」的事。
在商場上言而無信、耍弄準供應商,可能自以為握有權力並且享受尊榮吧,
不過自毀商譽就是蠢蛋,更何況耍弄的是我的好友,於理於情都蠢;
山水有相逢,惡名的傳播從來不嫌路遠。
然而我聽到這些事情的時候,竟也只是一味的大笑,除了大笑,我起不了其他情緒。
好像看透了這人就是對任何事都不用心、不貼心,他的一舉一動僅是我眼前的一場表演,雖然無趣,但看它何時落幕。
對待合作廠商,我從來以誠相待,並且尊重他們的專業與用心;該提出異議的時候就提出,該表達我的為難處時也不羞於表達(一點也不丟臉,是不?)。
我忠於我自己,但也關愛他人。
自愛,並不立基於傷害他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