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1 17:26:00米克斯

毋需人權,就論恕道!

 
        看網路轉載的日本大阪段、高速公路局與地主商議五年後,最終達成共識──大樓保留而路徑穿越其中。這不禁令我聯想:無怪乎從江戶時代的大儒者山鹿素行、伊藤仁齋等就主張:日本才是儒家的中心;日本才是真正的中國正統。撇開政治層面﹝事實上,這些日本儒者迫於現實情況也認同政治與道德分離討論﹞言,日本社會的確保留了不少的傳統型態,即便是在所謂的法治當代。以這篇報導內容看來,土地持有者與政府建設單位達成的結果就是共存,從結果上反映了他們有的共通語言是「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與「異中求和」。

        這次「士林王家事件」,孰是孰非應該是清晰的。需要商榷嗎?需要,而且多數的壞點是在烙在建商與台北市府身上。

        建商在首次的提案中遭到超過四成住戶的否決,提案自然失效。狡猾的他們就再次重劃,把透天厝的王家與緊鄰的舊公寓劃成一處,造成魚目混珠,送交提案。好巧不巧,王家以消極、不合作來面應;好巧不巧,舊公寓的原住戶全數通過,都更法的可行性就從這「死穴」中穿過,達陣。建商從法律的層面已站穩了腳,便無視王家實際上仍是持有權者,⋯⋯⋯⋯大肆兜售「自家」的建案。平心而論,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行為來看,建商是零。他們將透天厝與公寓大樓混作一體這行徑足令人不齒,若諸位是透天厝的持有主,旁邊是四十戶的舊大樓,那是否甘願成為建商嘴中的「四十一份的魚肉」?

        又,建商雖已通過都更法,但王家有真正售出土地與建物持有權嗎?顯然沒有。如果沒有,兜售建案乙事即非常令人駭怪了。已通過都更法,卻又沒拿到持有權,這是多麼神奇的現象啊!表示什麼?該法有問題嘛!建商一開始就是鑽著漏洞,再來硬幹!

        再來台北市府該狠批的部分。郝市長口口聲聲的說:依法行政。好像依了法條,作啥都是理性,都是對的。真是狗屁!回溯現代法律抑或理性,是西方的產物,什麼產物?幾何學啊!不管是柏拉圖或是迪卡兒都可是道道地地的幾何學信徒,簡單來說西方傳統中的幾何學運用在人身上的話,就是把人給個別化、單元化,有沒有考慮人性中情感的價值?沒有。人,就是一個單元,一個有機的機械體﹝器官捐贈也是這個幾何概念來的,如同機械零件一樣換修、拆裝。沒有從真正的人性來思考人。﹞說真的,如果現在有人還拿著「理性」當標的,我也只能搖頭嘆息:這人的思考還停留在遙遠的十八世紀啟蒙時代。郝市長便是一例。不符合傳統東方社會的系統性思維,也跟不上當代的歐陸思潮

        又,台北市府祭出第二項法寶:公眾利益,王家必須拆除。真不明白此番論述是立於何處?若要從所謂的最大公眾利益言,試問「文林苑」是圖書館?是展覽館?是綠地公園?還是交通建設?集合住宅?仔細查了一下,原來是個私人建案......。「私人建案」與公眾利益何干?私人建案不就是建商最大獲利的財源嗎?怎就和公眾利益扯上邊呢?這真令人費解。比對日本的這件「公路穿樓」,似乎與公眾利益比較有連結性啊!也不見日本的公務機關下令強制拆除該大樓呢?

        看王家的案例,參考日本這個案例,再回想傳統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精神,就結果論,誰做到了?我知道:這次,絕對不是台北市府,當然建商更扯不上邊。

        或許,台灣的各公家單位都依然奉行的幾何式的西方傳統理性,誤以為西方理性具無限上綱的神力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