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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同性婚禮被捕,未變性「男」牧師申覆核被拒。(2020.03.04)

主持同性婚禮被捕 未變性「男」牧師申覆核被拒

03月04日(三)

申請人Marietta S. Balaoro曾因主持同性伴侶婚禮而被刑事調查。
一名生為女性但性別認同為男性、尚未做變性手術的牧師Marietta S. Balaoro,因曾替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一度遭刑事調查。該牧師事後去信要求律政司確認由其主持同性伴侶婚禮並無違法,但未獲回覆,遂到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的許可。律政司反對指,該牧師是因為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和在香港沒有主持婚禮的資格而被捕,與婚禮的同性別性質無關,該牧師並無申索理據。法官早前聽完雙方陳詞後,今日(4日)頒下判詞,決定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裁定該牧師敗訴並需支付律政司一方訟費。
法官於判詞指出,根據香港現行的《婚姻條例》,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而為同性舉行結婚儀式在法律上並不認可為有效婚姻。不過由於該段婚姻並不屬有效婚姻,故舉行儀式一事並不屬違反《婚姻條例》第30條舉辦有效婚禮的規定。
法官指出申請人現時要求的,是要律政司一方確認其舉辦同性婚禮不會被控告,此等要求屬於要律政司就其行為有否犯法提供法律意見,不屬於律政司的範圍。而且申請人亦不能要求民事法庭去就其有否干犯刑事罪行作出聲明,因不屬於其範疇。
法官認為申請人的申請並沒有任何可爭拗及成功的機會,而且其申請早已超過3個月內作出挑戰的期間,因此拒絕其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