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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最高法院無異議裁定:駁回挑戰「同性婚姻合法化」請願。(2019.09.03)
捷克同志團體在首都布拉格舉行大規模遊行。(湯森路透)
歷經長時間不友善眼光,以及無數次被駁回或嘲諷後,好不容易藉由全民公投,才讓台灣的同志群體得到「婚姻合法化」的專法保障。但這條艱困的平權之路,卻仍有許多國家處於萌芽或未啟發狀態。
《菲律賓星報》(philstar)報導,擁有極高比例國民信仰天主教的菲律賓,先前由一名名叫法西希三世(Jesus Nicardo Falcis III)的出櫃律師,於2015年向法院提出請願,希望能推翻現有對同性婚姻的限制。但經過多年審理,菲國最高法院3日下午做出無異議裁決,駁回律師希望合法化同性婚姻之請。
法西希三世提出的請願,主要反對菲國政府用家庭法規定,來限制婚姻僅為「一男一女之事」。據當地報導指出,菲律賓現行憲法規定中,並未在性別、性取向或性別認同上,對婚姻狀態進行界定或限制。
但在最高法院的聲明稿中,卻稱法西希與其兩名辯護律師,「對法律認知有誤與違反法院分層制度。」不僅嚴詞批評請願者,同時也拘留法西希與其律師團隊,擬對四人處以間接藐視法院的罪名。
象徵爭取LGBTQ+群體的彩虹旗。(湯森路透)
不過,雖然駁回律師請願,菲律賓最高法院也同時指出,他們了解LGBTQI+團體當前的需求和困難,但面對他們想爭取「應享有」的夥伴權益關係,法院則認為,此一難題應交給國會接手處理,才能真正做出符合公眾需求的決定。
2019年5月,台灣通過允許同性婚姻的專法。(資料照片,攝影:李智為)
除了菲律賓外,同屬東南亞國協(ASEAN)的其他國家,因宗教與民風習俗限制,大多仍不允許同性婚姻,甚至有部份區域是嚴禁同性戀公開化。據相關報導稱,泰國反對黨有意聚集力量,推動該國批准同婚法案,讓他們成為東協中首個「同婚合法化」的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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