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保險邊緣人】同志合法登記結婚後,四大保險權益大躍進,您不能不注意!(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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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同志人口有多少?根據中央研究院所發布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顯示,國內有高達六%的成年人,不認為自己是絕對的異性戀者,換句話說,這群人都是潛在的LGBTIQ。
六%的數字看似不多,在台灣換算人口約一三○萬人。但依國際組織LGBT Capital統計,全球同志人口約占總人口的五~十%來看,台灣社會尚未「出櫃」的人,恐怕還不只檯面上的這一三○萬人。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大法官釋憲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婚姻」與《憲法》牴觸,構成違憲,兩年內須完成修正。去(二○一八)年底公投結果出爐,今(二○一九)年二月行政院會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簡稱:同婚專法),以符合公投結果「另立專法」的方式,允許同性伴侶成立同性婚姻關係。
如果趕在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之前,三讀通過同婚專法,那麼同性伴侶就能依專法成立婚姻關係,假如趕不上,那也能依《民法》建立婚姻關係。
總而言之,不論法源依據為何,五月二十四日以後,台灣所有的同性伴侶,都可以直接走進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像其他異性戀者一樣,光明正大辦理結婚登記。
同志常見的保險難題
今年五月一次解鎖
同志可以買保險嗎?答案是肯定的。然而,私下詢問幾位同志朋友「買保險有沒有被刁難過?」得到的答案,卻大多也是肯定的。
「保險公司一聽到我是女同志,就說要免費送我健康檢查,仔細一問才知道要驗HIV(愛滋病)。真的很好笑,我從來沒聽說台灣有女同志罹患愛滋的案例,不知道他們哪來的想法,認為我有愛滋風險。」
「我朋友也是男同志,他的保單受益人寫自己的同性伴侶,就被要求體檢,重點是,一般保險公司體檢的項目,根本不會『抽血』,頂多驗尿、醫師問診,但他居然被要求要抽血,而且是愛滋病篩檢,他覺得被羞辱,就不想跟那家公司投保了。」
「我是一位男同志,我單身,但我想要有小孩,所以透過國外的代理孕母,有了一位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小寶貝。我怕我有個萬一,小孩沒有依靠,所以我就把受益人寫小孩的名字,結果保險公司一聽到我是同志,就叫我去體檢,雖然覺得莫名其妙,但為了孩子,我還是去體檢了,最後才終於順利投保。」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創始成員、從事保險業長達十六年的粽子(化名)私下透露,至今仍有保險公司針對「四十歲以上、從事中性職業(如男性從事百貨服務業、美容美髮等)的未婚男性」給予「特殊待遇」,在核保上相對嚴苛,被「抽樣」體檢的機率也特別高。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同性伴侶將從「最熟悉的陌生人」升格為「法律上正式的配偶」,那麼,五月二十四日之後,同志的保險權益將出現哪些改變?本刊整理四個「同婚前VS.同婚後」較明顯的差異,不論同性伴侶要不要登記結婚,都應該知道的保險權益。
我們假設一個狀況:小政和阿傑是同性伴侶,今年五月二十四日之後,兩人就可以去登記結婚,成為對方身分證「配偶」欄位的另一半。
Q:小政可以以自己為要保人,阿傑為被保險人,幫他買保險嗎?
同婚前:可以,但實務上不容易。
任何人買保險給另一個人,都須符合「保險利益」的原則,否則就會違法且產生道德風險的疑慮。小政和阿傑沒有結婚,只是同性伴侶,兩人之間有沒有「保險利益」?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葉啟洲認為,「取決於保險公司對法律的解讀。」
《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以下這些人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提供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的人。
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是「家屬」,有些保險公司的解讀是:同性伴侶不算家屬。
「雖然有些保險公司會認為,同性伴侶沒有保險利益,但事實上,只要同住在一起、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同居人,都算家屬。」葉啟洲解釋,依據《民法》的定義,所謂「家屬」除了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外,還包括「非親屬,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因此,即便沒有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也有可能是符合保險利益的「家屬」。
但實務上,因為同性伴侶缺乏法律上的正式身份,有的保險公司在審核「兩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時,就會特別謹慎;而且兩人如果只是同居、經濟又各自獨立,很難明確認定「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通常就會被保險公司拒保。
同婚後:可以,保險公司不能以「缺乏保險利益」為由拒絕。
一旦小政和阿傑正式登記結婚,阿傑成為小政的配偶,完全符合「保險利益」的規定;幫配偶買保險天經地義,保險公司就很難再以「缺乏保險利益」為由拒絕承保。
Q:小政的保單受益人,可以寫同性伴侶阿傑嗎?
同婚前:可以,但實務上不容易。
保單受益人想要寫誰,基本上是要保人的權利。但實務上,為了避免道德風險,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如果要保人和受益人沒有血緣關係,保險公司會要求業務員進一步詢問投保動機,對要保人填寫的受益人進行檢視,如果不是親屬,就要說明原因。
因此,如果對方只是同性伴侶,不是配偶,也不是親屬,那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提供大量文件,說明兩人的關係,而且很有可能直接拒保。
在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主管的小林(化名),本身也是公開出櫃的同志,「我們通常會建議要保人轉個彎,受益人先填寫法定繼承人,之後再去變更受益人,」小林說,一開始投保填寫的受益人,因為會經過保險公司的核保部門,要過關比較困難。
但如果先填法定繼承人,再去變更受益人,這時候負責處理的單位就是客戶服務、保單行政相關部門,手續相對單純,「我之前有幾張保單,都是直接去臨櫃變更受益人,其實他們都不會過問太多。」小林說。
同婚後:可以,保險公司沒有理由拒絕。
受益人本來就沒有身份上的限制,當同性伴侶正式登記結婚,成為彼此的配偶時,保險公司更沒有理由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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