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區】男男攜手買婚戒,他做了「這件事」分手後挨告…(2019.02.12)
男男攜手買婚戒 他做了「這件事」分手後挨告…
2019-02-12 21:0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簡姓男子內心的性別認同是女生,大前年5月和黃姓男子打算結婚,兩人牽手至新北市板橋區一間鑽石店購買結婚戒指,未料之後感情生變,黃男竟告發簡男,持偽造的女生身分證登記店家貴賓服務卡資料,涉犯偽造文書,新北地檢署調查,簡男所持身分證是表妹的,表妹事前知情,身分證非造假,加上此舉無損店家利益,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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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姓男子與黃姓男子打算結婚,買了婚戒後卻情變分手,黃男告發簡男持偽造女生身分證登記店家貴賓服務卡資料,新北地檢署調查,簡男所持身分證是表妹的,表妹事前知情,身分證非造假,也無損店家利益,處分不起訴。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陳慰慈攝)
據了解,簡男一直覺得自己是女生,也努力存錢變性,後來發現黃男情緒管理有問題,常出言辱罵她,讓原本就感到自卑的她,更加無地自容,恐慌症發作,得去就醫,因此主動向黃男提出分手。
檢方開庭時,簡男說,當時和黃男交往,一到店內黃男就向店員表明要娶她,但又不想讓人知道她是男生,也知道人在國外的表妹身分證放在她身上,就叫她拿出表妹的身分證給店員登記資料,平日填寫文件包括去看醫生,她也都填寫表妹的名字就診,而結婚戒指也早已歸還黃男。
鑽石店前顏姓店長說,當天隱約知道簡男是第三性別的人,但基於職業道德並未詢問,所以只有確認身分證資料與留在貴賓服務卡的年籍資料是否相同,但照片確定是女生;簡男表妹則說,從小就稱表哥:「姊」,因為她從小就覺得自己是女生,會將改名前的身分證交給表哥使用,是為了請她幫忙領取包裹及協助處理事物。
檢方依此認為,簡男拿出身分證並非偽造,縱使留下的並非是自己真實姓名及年籍資料,影響店家顧客登記正確性,但無損店家任何利益,因此認定簡男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