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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區】結婚20多年發現丈夫「也愛男生」,法院判離。(2018.08.25)
結婚20多年發現丈夫「也愛男生」 法院判離
udn 聯合新聞網
桃園市邱姓婦人和丈夫結婚廿多年,她向法院指出,6年前無意中發現丈夫手機中有曖昧簡訊,包括丈夫:「今天一切感覺很好,希望還有下次,想你,要你」,對方「好想要你」,丈夫「好想再來」,對方:「可以、躺著回憶吧」等,邱婦追問後,丈夫立即刪除簡訊。
邱婦指出,此後丈夫就一再隱瞞、掩飾,她原先以為丈夫在外有女人,打聽後才知對方是男性,才驚覺丈夫「也愛男生」,丈夫獲悉她知道對方身分後,多次家暴、不再給生活費、金融卡也被取消,她以結婚廿多年,丈夫竟背叛她感到心灰意冷,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邱婦丈夫否認有同性伴侶,聲稱對方只是一般友人,雙方僅僅彼此關心,絕無親密情誼,主張駁回妻子的離婚請求。
法官以邱婦丈夫和男性友人的對話雖無法證明有肉體關係,但顯有不當交往,妻子質問時卻未理性溝通,反而刪除簡訊、對妻家暴和切斷金援等,造成雙方互信、互諒基礎不存在、致婚姻難以維持,判准離婚。
桃園市邱姓婦人和丈夫結婚廿多年,無意中發現丈夫「也愛男生」,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