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5 00:51:58→☆ 魅格格 ★←
馬來西亞兩同性戀女子遭判鞭刑!?人權組織呼籲從輕發落。(2018.08.14)
路透社引述馬來語報章《曙光日報》(Sinar Harian)報道,兩名分別32及22歲的女子在登嘉樓州(Terengganu,舊稱丁加奴)宗教最高法院承認曾經發生同性戀性行為,結果被判罰款3300令吉(約6335港元)及鞭打6次。該報章又引述負責審理這宗案件的法官的判詞,指必須透過充分的懲罰,提醒兩名女事主所作所為,同時令整個社會上了重要一課。
馬來西亞法律形容口交及肛交違反常理,一旦被定罪,有關人士將面臨最多20年監禁、罰款及鞭刑等,前副首相安華(Anwar bin Ibrahim)曾經兩度捲入肛交醜聞而遭受牢獄之災。另外當地亦有伊斯蘭法例禁止同性戀及相關性行為。而發生今次事件的登嘉樓州由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S)執政,立場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