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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同OPEN講〉異性戀模式、別套用在同志!(2017.12.25)
2017-12-25
文/蔣明白
或許是受到「同志大遊行」人數暴增的刺激,我身邊那些「反同婚」的朋友在安靜了一段時間後,最近又紛紛向我展開說服工作;不同的是,現在他們不敢再用挑釁或羞辱的言語,反而採取了溫情攻勢:「你看,這次同志遊行我們就沒有出面反對,所以社會已經對同志很尊重了,你們也該滿意了吧!」「就是說啊!結婚制度本來就規定是一男一女,同志幹嘛……」
或許是之前早已聽過太多類似的觀點,因此不等朋友把話說完,我就不耐地問道:「什麼叫『本來』?要從什麼時候開始算『本來』?又是誰規定的『本來』?」
說老實話,在歷經了許多次認真但無效的溝通後,我已經決定放棄和某些反同人士對話了,因為他們總是會在一些奇怪的觀點上打轉,甚至還讓我想起過去討論「男女平等」時的無聊攻擊。
記得社會剛出現「男女平等」的議題時,就經常聽到一些無聊的爭辯:「你們都是女人生下來的,所以不該對女性尊重些嗎?」「沒有我們男人,光靠妳們自己能生嗎?要男女平等,那妳們也先去當兵啊!」
或許就是因為大家總在「男」「女」的生理或心理特質上爭論,所以之後才會改成更精準的「性別平權」,也就是說,提倡「男女平等」的焦點非但不是要求女性必須和男性一模一樣,反而正是因為有先天的差異,更該給雙方平等無差別的對待。
所以,請不要再拿「一男一女」、「不能生小孩」或「傳統」、「本來」做為反同婚的理由了,因為,同志要的並不是「異性戀模式的家庭」,而就只是爭取人人可以合法結婚的權利。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